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创新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以八个示范项目助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聚力夯实基础、完善创新机制、奋力攻坚目标,从八个方面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现了党政同责落实有力、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高标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成果。
建立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拼搏意识,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两个责任”工作。全面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数据后,以企业场所面积为标准精准分级,提升包保级别,自上而下“一条线”排查,确保“三清单”的数据准确。制定“领导干部+食安办联络人+监管责任人+包保企业”任务清单,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完善企业风险自查制度,实施“一对一”督导,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针对食品经营单位特色,分行业、分级别制定建立“一本通”模板,制度化标准化精准管控。将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实施食品安全线上培训、线下考试和现场抽考平台,目前正在开发企业自查软件与监管平台对接,打造对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情况实施线上审查、线下督查、日常检查、协管巡查相统一的“一体化”监管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
完善“互联网+信用分类分级”评价体系。出台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借助辽宁省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实现信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一是企业信用透明。落实信用档案、信用归集、信用评定制度,对361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标注、动态调整,定期开展动态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二是风险等级透明。拓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专业模型,实时查询全市食品生产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联合惩戒、舆情信息、经营能力等信息,利用“大数据”自动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和动态风险管理。三是诚信管理透明,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双随机”检查,建立企业电子信用监管档案,形成微观多维度企业主体画像,由点及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是联合惩戒透明。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杠杆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创新一站式服务智慧监管综合平台。整合大数据建设食品安全“指挥部”,实现全市食品大数据资源整合、统筹管理。依托辽宁省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实现信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自动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和动态风险管理。“物联网”“区块链”技术扩展质量追溯。盘锦鼎翔米业通过“五优联动”,土地分块建立电子档案、农业投入品电子化把控、病虫害信息化预警防控、粮食储存24小时监控、生产操作责任人大数据质控,建立起全程质量安全电子追溯体系。
建立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建立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的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联席会议机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同公安局建立完善案件双向移交、线索双向通报、案件双向追溯、互相提前介入、“双支撑”检验检测五项机制,重点解决有案不移和案件线索追查难等问题。检察院建立案件督办机制,实行“一案双移送”,建立完善“全过程”法律监督体系。市法院以审判机关为主导的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召开专题会议联合会商论证,形成“全链条”审判支撑体系。建立媒体介入、联合执法、举报奖励、学习交流四项工作机制,全市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一盘棋”推进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社会共治体系。行刑衔接做法,在全国“双安双创”展览会上予以全国推广。
制度化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改革。整合各县区抽检计划,统筹规划全年四级抽检任务,避免扎堆重复抽检,实现抽检制定与实施分离。成立专业食品抽样队伍,实行抽样回避制度,抽样队伍与监管分离。抽样过程由第三方专业指导,在不偏离抽检方案的基础上自主选择抽检品种,实施抽样队伍与检验分离,保证抽样现场工作秩序。实验室内部盲样编号,实现样品接收、制备、检验、数据审核、报告签批“五分离”,保证抽检结果不受干扰。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高风险单位实施抽检与日常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0年以来,全市通过抽检分离的方式完成食品抽检2万余批次,抽检问题发现率3.4%,抽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因地制宜持续提升“三小”管理水平。针对食品摊贩监管难题,市政府出台《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联合监管工作规则,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划定食品摊贩集中区,街道发放摊贩备案卡,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备案摊贩纳入城市网格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三小”系列管理规范,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全市划定食品摊贩固定区域29个,设立公示板,规定时间段,强化监管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监管部门、校长、班主任、值日生共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打造小作坊集中区、小餐饮美食街、商业综合体内小餐饮集中区,立破并举,集中管理、疏堵结合。探索实施“政府推动、金融助力”运行机制,引入银行代缴保费,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变为“我为你保”,从而跳出了政府单一推、企业无力保的固化模式,在食品生产经营全覆盖投保基础上,“三小”单位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形成了市场主体不花钱、金融机构少投入、保险公司作保障、消费权益受保护的“盘锦模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盘锦市召开全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全国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盘锦模式”。
推进“明厨亮灶+互联网”智慧化监管。创新出台幼儿园食堂认定标准,发放供餐单位营业执照,彻底解决无证经营问题。全市79个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实现全覆盖。230所幼儿园食堂通过掌通家园系统,增加厨房摄像头点位,向家长公示。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全部自营,学校大宗食品全部实现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购食材交接过程全程录像,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远程监管,AI智能抓拍,实现人工智能影像识别,食品安全大数据实现智慧化分析管控。由学校在家长委员会中选取志愿者,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社会监督、公众监督,构建“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学校自查、行政管理、社会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模式。
科技引领提升食品供给质量。市政府出台《盘锦市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盘锦市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支持企业科技进步、人才引进、创新创业。搭建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依托“兴辽英才计划”“盘锦优才选育计划”等重点人才政策,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在盘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年均转化食品科技成果16项以上。加大企业政策支持,对列入全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盟主”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省市两级财政和联盟企业按比例出资。盘锦大米河蟹种植养殖、水飞蓟深加工、稻米油等项目年均成果转化效益超10亿元,食品龙头企业强化食品安全协同创新、科技引领和产业示范,食品安全质量和经济效益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