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盘锦享誉国际
6月21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殊荣及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等相关事宜向各级媒体进行通报。
6月8日,《湿地公约》官方网站发布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名单,全球共25个城市获此殊荣,盘锦榜上有名。今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武汉召开,届时,将为“国际湿地城市”授牌。
盘锦享有“湿地之都”“丹顶鹤之乡”“鱼米之乡”等美誉,“国际湿地城市”是我市首张经由官方认证的“国际名片”。“国际湿地城市”是按照《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各缔约国提名,经《湿地公约》常委会批准,颁发认证证书的城市。“国际湿地城市”每6年复评一次。
我市拥有全省最大的湿地面积,境内分布各类湿地24.96万公顷,城市湿地率60.84%,湿地保护面积12.4万公顷。湿地资源丰富、物种多样,在分布的477种野生动物中,仅鸟类就有304种,其中有丹顶鹤、黑嘴鸥、西太平洋斑海豹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24种,大天鹅、灰鹤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54种。
这片广袤的湿地,是全球滨海湿地的典型代表和重要鸟类迁徙通道,是具有国际意义的“物种摇篮”。同时,也是全球黑嘴鸥最大种群的繁殖地,是丹顶鹤南北迁徙的重要停歇地、自然繁殖的最南限和越冬的最北限,大陆种群北迁的最重要、最集中的停歇地,其中辽河入海口区域也是西太平洋斑海豹的重要产仔地。
建市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把湿地生态和物种保护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前提,实现城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同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湿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辽宁辽河口(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编制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25年)》,并纳入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建成辽河口湿地宣教馆和红海滩湿地科学馆2个湿地专题宣教场馆,建立了3个小型湿地科普宣教展示区,成立了3个湿地保护方面的协会组织,创立了2所“湿地学校”,通过“湿地讲堂”“爱鸟周”等主题宣传,倡导全民共同爱护湿地生态和物种;统筹实施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生态修复、湿地生态补水、湿地保护能力建设等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持续修复湿地功能,有力保护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强化巡护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大力发展湿地生态产业,探索具有盘锦特色的生态产业发展之路……
尤其是在湿地生态修复、黑嘴鸥种群和栖息繁殖地研究与保护、丹顶鹤人工繁育与野化放归等方面,我市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并推行了先进的保护机制与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意义重大的课题成果。
2004年,盘锦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5年,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的六大沼泽湿地”;2013年,被中央电视台“美丽中国·湿地行”大型公益活动推选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从201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各项工作。当年11月,“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考察专家组来盘现场考察,给予高度肯定。2020年3月,经过外交部审核同意,盘锦湿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秘书处。今年6月,我市成功获选“国际湿地城市”。
“国际湿地城市”是目前在湿地生态保护方面规格最高、分量最重、含金量最足的奖项,它代表了一座城市的生态成就。
对于盘锦来说,成为“国际湿地城市”既是对以往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和课题成果的充分认可,也是对未来继续强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的有力鞭策。保护湿地生态,呵护湿地物种,我们始终初心不改,态度坚定、行动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