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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发布时间:2022-06-14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68


连日来,我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入企培训纾困解难,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6月1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走进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如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培训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就前一阶段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时,发现的环境管理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类、水污染物排放类问题进行了说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优化监管方式,探索建立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及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建立企业红黑诚信档案,加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园区评定与环境执法的有效衔接,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环境监管执法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实效与安全意识,与企业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在线监测,加大对企业宣传教育培训频次力度,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环境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实施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诚信企业。

同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及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地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应急设施运行及应急物资储备、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对企业如何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制定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方案,将危险废物、尾矿库(含燃煤发电企业湿式贮灰库)、危化品、重金属、垃圾填埋场、重要环保设施企业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化工园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全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而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集中排查、整治提升、督导检查三个阶段开展,将持续至今年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