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设立“过渡期”保障残疾人待遇
因受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已暂停残疾证换证审批鉴定工作。市民政局、市残联两部门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首次设立换证“过渡期”,保障部分残疾证到期残疾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目前全市现有376名享受两补待遇的残疾人证件到期无法更换。“过渡期”设置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过渡期”内残疾人相应“两项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原享受低保待遇的和新申请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其残疾证仍视为有效。据估算,“过渡期”内残疾人的相应“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近20万元。“过渡期”的设立,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