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
我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供给、落细落实监管要求,多项举措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构建起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管控安全屏障,有效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建立监管工作机制。为确保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我市教育、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小组加强有关法规文件学习,吃透政策要点,做到“政策明”;深入开展调研,逐一摸清本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规模、收费标准、未消课时、账面资金等情况,做到“底数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做到“责任实”。
出台监管政策文件。按照《“双减”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教育、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预收费监管作出系统部署。管理试行办法从预收费监管的范围、监管银行选定的方式、收退费争议的解决、各部门履行的职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为各部门、各县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引。
公开遴选监管银行。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我市公开向全市征集选定具备开展预收费服务和监管条件的银行。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银行资格审核标准,明确监管银行的资质条件。按程序遴选资金监管银行。成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监管银行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演示方式,由评委会对8家参评银行提供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逐一进行初核,再对照服务业绩、财务稳健情况、网点响应能力等15项指标逐项对各相关银行打分。最终择优确定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为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银行。
目前,我市通过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实行一课一消,精准管理,实现托管资金拨付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大幅减少退费纠纷,杜绝校外培训机构私自挪用预收费,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