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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盘锦市“市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773

广大市民朋友们:

市歌,是城市的文化名片,是城市的文化形象。一首曲调优美、流传广泛的市歌,能够内聚士气、外展风采,可以反映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地域特色,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盘锦建市37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奋斗下,经济社会文化得到了快速发展,昔日的“南大荒”已经华丽转身,成为一座美丽富饶的北方绿色生态名城。当前,站在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市歌的产生定能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为盘锦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增添文化自信、提供文化支撑。

为选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用性,群众充分认可的盘锦市市歌,市文旅广电局通过群策群力、科学论证,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文艺界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意见,推选出歌曲《芦花》作为我市主要候选市歌。音乐作品《芦花》由著名词作家贺东久作词,著名音乐家印青谱曲。歌曲以芦花为媒寄托情怀,曲调清新悦耳、委婉动听,经过近20年的传唱,享誉全国。这首歌曲表现的情境与盘锦的自然特色相符,内容与盘锦的历史人文相通,并且在我市家喻户晓、广泛传唱,具有较高的群众基础。

城市市歌人民选。为了听民意集民智聚民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在此,进一步征求广大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诚挚期待广大市民朋友就盘锦市市歌的选择,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意见建议请发送邮箱,也可以电话、信函方式提出。征集意见建议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联系人:潘攀 阚学良

箱:kalyssa@126.com

址: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4楼文化艺术科

话:1850427****

1384270****

盘锦市文旅广电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