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器械类 防疫物资专项治理隐患排查
为保障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器械类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不断强化器械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近期,我市开展了器械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检查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82家,2家未执行进货验收记录等存在问题的企业被警告,限期整改到位。
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经营使用环节强化监管,开展了针对防疫物资储备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新冠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验收、储存条件是否达标,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有效。开展了针对医疗机构使用的防疫物资监督检查,重点核实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产品的入库、出库、储存养护及使用记录是否真实有效。开展了针对药房等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口罩、体温计、隔离衣等防疫物资。
同时,对医疗器械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重点排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维护记录不全、建档资料不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当场责令落实整改。通过排查,重点强化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将质量管理、风险排查等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严格依照法规、规章、规范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