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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免除人体器官捐献者部分殡葬服务费用

发布时间:2014-09-2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614
    为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弘扬捐献者“捐献器官,延续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减轻捐献者家庭的丧葬负担,体现政府的人道关怀,9月16日,市红十字会与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在我市实施免除人体器官捐献者部分殡葬费用政策。

    此次免除费用对象是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者,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免除费用的项目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车辆遗体接运、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普通卫生纸棺、普通骨灰盒。同时对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者,免除其墓穴成本费和维护管理费,为免费对象提供的墓位以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骨灰堂、骨灰祠、骨灰楼、骨灰墙等形式为主。

    人体器官捐献体现的是一种人道精神,彰显了当前社会的正能量。免除部分殡葬费用、提供便利服务表现了我市对慈善公益事业的全力支持,也以此来推动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