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 关于兴隆台区梁玉拆迁补偿款发放时间咨询 | ||
内 容 | 市长,您好: 兴隆台区梁玉拆迁选房工作于今年4月29日完成,回迁至辽河佳苑二期,我们于5月19日拿到回迁房钥匙,并按拆迁办要求进行老房子交接,如今超过一个季度了还没有拿到拆迁相关的补助,老房子已经交接没有钱装修如何入住新房,没有钱装修还要考虑租房成本,租房也要花钱,现在工作环境不好,工资勉强够养家糊口,能不能给一个准确消息什么时候给结拆迁补偿款。 | ||
编 号 | SZXX20240901185 | 申请日期 | 2024-09-19 |
答复机构 | 市长信箱 | ||
处理进度 | 办理完毕 | 答复时间 | 2024-09-24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 陈屯村小梁玉屯居民因反映周边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政府给予动迁信访多年,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意愿强烈。在此前提下,兴隆台区政府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本着自愿的原则对该区域实施居民搬迁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5日下发兴海街道陈屯村《小梁玉区域居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2024年1月15日我中心开始对小梁玉区域签订回迁补偿安置协议。 您所反映的房屋位于该区域内,征收编号为V37,无照面积105.43,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已回迁,回迁面积88.01㎡,结算后剩余补偿款为19582元,未发放。经核实,您原V37房屋已交拆迁公司。 小梁玉区域为协议搬迁,您的房屋已回迁完毕,剩余补偿款目前未到我中心账户,待补偿款到账后,我中心将第一时间进行发放。 关于您反映房屋已交,无房居住问题,经与现场征收科室核实,动迁当时,您一直未在其房屋居住,故诉求情况不属实,小梁玉回迁后,广大居民采取自愿形式交房,我中心未强行要求搬离交房,且您的房屋至今未拆除,无房居住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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