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 拖欠工资 | ||
内 容 | 辽宁高山汽车维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数月工资,本早就应该结清的工资,每次询问都已公司没有钱等各种理由拖欠,公司没钱拖欠工资期间还在各种办活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到这个公司就不能按照有关法律执行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给予处理!!! | ||
编 号 | SZXX20201200833 | 申请日期 | 2020-12-01 |
答复机构 | 市长信箱 | ||
处理进度 | 办理完毕 | 答复时间 | 2020-12-09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在信中反映汽车维修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兴隆台区人社部门予以调查办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表明因公司经营状况问题,确实存在延迟发放两个月的工资问题,但所欠工资金额不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要求该单位立即核实您的劳动报酬并立即支付。目前,该单位已经核算拖欠您工资共计3275.38元整,并于2020年12月4日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一次性全部发放至您手中。 经电话沟通,您本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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