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主  题 大商新玛特超市售卖篡改日期月饼
内  容 本人2020年9月20日在兴隆台区泰山路大商新玛特超市购买耀威锦绣中华月饼规格:480 单价138元(买一送一)结完账后发现月饼外包装盒有日期涂改痕迹随后用紫光手电查看发现 2019.08.11 与包装盒上另一个日期2020年9月1日相差13个月。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 作为中秋节重要节日商品的月饼竟然被不法商家篡改后继续售卖,严重有损老百姓利益,百姓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在这盘锦创办文明城市期间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 本人非常气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 对不法商家进行处罚,起到罚一警百的目的 还百姓一个绿色健康的购物平台。
编  号 SZXX20200900772 申请日期 2020-09-21
答复机构 市长信箱
处理进度 办理完毕 答复时间 2020-09-29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在信中反映在大商新玛特超市购买的月饼过期问题,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的有关情况给您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商家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所销售的耀威锦绣中华月饼供货方手续及厂家营业执照、生厂加工许可证、产品的质检报告。包装盒的问题经与厂家联系调查,发现是包装盒日期标明失误。现大商新玛特泰山路店负责人与您已自行协商解决完毕。商家向您赔礼道歉!您表示满意,并主动要求撤诉。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