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主  题 巩固创城成果,狠抓路口小广告
内  容 近期在兴隆台区的部分主要路口,又出现了许多社会人员趁红灯停车向车内和风挡玻璃投递“小广告”的现象。我在2019年9月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过这个问题,信件编号SZXX20190900308。兴区行政执法局近期上街执法力度有所减弱,此类现象又死灰复燃。 希望有关部门巩固创城成果,加大对此类不文明现象的惩治力度。
编  号 SZXX20200600620 申请日期 2020-06-27
答复机构 市长信箱
处理进度 办理完毕 答复时间 2020-07-06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兴隆台区城管执法局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在城区一些主要交通路口违规散发小广告行为予以调查处理。发现有违规散发小广告的,执法人员将没收私自散发的小广告,对人员和发布广告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区执法局收缴非法散发小广告30000余张,教育处罚散发小广告人员10余人,约谈企业3家。

       今后执法局将整治小广告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成果能够长期保持,全国文明城和卫生城的创城成果能够长期巩固。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