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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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5-000055 主题分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1
标  题: 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主 题 词:

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次数: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汇总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开信息及时性、权威性不断增强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强化主流引导,注重正面宣传,全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万余条,发布“新闻发布会”13期,公开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市政府文件29件、政策解读和政策图解52篇、会议视频解读20篇。精心组织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专家接热线解难题、局长进现场做解读、专员进企业讲政策等系列主题活动,活动期间现场解答政策咨询760余人次,共录制访谈视频60个,10个部门做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现场接听电话57个。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8,其中自然人申请387件,商业企业申请21件,社会公益组织2,法律服务机构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6件、行政诉讼3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2024年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5件。印发盘锦市政府公报5期,持续更新完善政府公报电子数据库。全年7个政务服务专区受理群众咨询264次,查询信息717次。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开发建设市政府网站集群手机端适配版,市政府主站、县区、经济区、部门网站所有栏目全部适配手机端,满足手机用户随时随地获取政务信息的需要,确保公众能够更及时、更便捷获取最新的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以及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相关要求,保障更新频率,注重发布内容质量,提高原创信息比例,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1次,绩效检查1次,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网站集群日巡查、月检测检查机制,持续定向发送问题报告提醒。印发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通报12期,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对平台建设进行全方位检查整改,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15

6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7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9034

行政强制

24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84.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7

21

0

2

6

2

4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4

10

0

2

6

2

2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

0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9

0

0

0

0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381

20

0

2

6

2

4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1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20

0

0

26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审查、栏目管理、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提升集约化平台建设技术支撑,加强技术路线、系统架构、部署策略、运维机制、安全防护体系等研究,不断完善平台功能。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