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623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盘锦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提案》(第071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盘锦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提案》(第07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390

盘卫〔2019〕17号                     

签发人:杨旭光


姚文山委员:

 

      你的市政协71号提案《关于加强盘锦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已经全部覆盖全市四个行政区县,覆盖人数1434075人,以区县为单位实现了网络的全覆盖,全部病人实现了网络报告管理,网络覆盖率达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指导工作,精神病医院负责发病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各级精防办负责项目管理及数据质控工作。精神卫生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同步进行。

      

      市精神病医院一期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5500万元。2016年12月8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由市卫计委调整为市民政局,2017年1月16日市卫计委与市民政局在项目现场进行了交接。经调查了解到,目前项目室内装修及弱电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院内道路、院内绿化、污水处理等工程施工,具体投入使用的时间尚未确定。

 

      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经费,2018年各县区财政也分别安排了5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我市目前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扶助力度,我市目前积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综治、公安、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各负其责,按照“以奖代补”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对看护管理责任情况的认定,各区县均已把此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补贴标准为每人2400元/年。我委积极同市财政进行沟通,建议每年增加预算投入,增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药品购置费用,扩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查范围。在市精神病医院投入使用后,市政府将落实逐步增加对精神病院事业费的拨款,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由财政全额拨付。

 

      按照精神卫生规划要求,市政府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市县政府责任状工作中均有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考核。我市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召开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我市当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防治经费和措施,保证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我委将协调各部门做好精神卫生规划落实情况的督导与考核。

 

      二、我市不断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每年组织召开覆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邀请省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进行授课。2018年市以及各区县共开展培训 18次,培训基层工作人员400人,近1100人次,其中系统培训400人,近600人次。我市将有计划地采用多种途径培养专业人才,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部署,我市推荐人员参与了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充实精神科医师队伍力量。市精神病医院投入使用后,将加大人员招聘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给予精神科医生合理工资待遇。

      

      三、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我市每年会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各类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固定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栏,市精防办与盘锦交通文艺广播电台的民生热线栏目组共同制作了世界精神卫生日专题节目。结合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入校园等特定场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营造社会关注精神心理问题的氛围。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