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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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22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提案》第00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提案》第0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245

民革盘锦市委:

  贵单位在今年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提案已收悉。市营商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贵单位的提案很好,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地方招商引资,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活力和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现就落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一)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情况。2019年6月6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会议,提出要营造公平公正环境,以环境留人,并在东北地区率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做好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开展评价相关准备工作,2019年8月19日至23日,由我局牵头组织参加了在黑龙江大庆市召开的《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试评价现场会》;10月份,我局又牵头组织参加了在沈阳市开展的营商环境试评价集中填报工作,并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完成12项评价指标工作总结和案例上报工作。今年,国家发改委对2019年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试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布,我市在参评的21个城市中排位第6位,紧随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4个副省级城市和召开现场会城市(大庆市)之后。

  (二)参加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2018年、2019年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结合我省特色工作,制定了《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并组织开展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市营商局对27个一级指标和127个二级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召开了营商环境评价动员部署会,完成了营商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工作和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市本级及各县区作为参评对象,连续两年全省排名靠前。

  二、当前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有效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市营商局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到党政绩效考核体系中。在考核对象上,将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委党群法检系统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分别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在考核方法上,采取日常考核与节点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专门机构考核与群众参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对市委党群法检系统和市政府各部门分别实施线下考核,对各县区、辽东湾新区采取线上考核。

  二是科学设定营商环境考核指标。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市营商局科学合理设定了考核指标,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等工作纳入考核任务,并突出考核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印发了《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暂行)》,考评依托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四级系统平台,针对办件管理、人员考勤、评价投诉等内容采取绩效量化考评的形式进行,坚持日常巡检登记与月度考核评比和年度综合评定相结合,对进驻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情况、工作纪律、文明礼仪、办件管理等内容加强考核,确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开展“8890”投诉受理考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民投诉工作运行机制,畅通市民诉求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热线工作高效运转,印发了《盘锦市市民投诉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每季度对承办单位的按期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办理总件数、督办数等工作实绩情况进行统计考核。此外,制定了《盘锦市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服务平台诉求办理评优、评差工作实施方案》,每月评选出“十佳承办单位”、“十佳建议市民”、“五个较差承办单位”,并在盘锦日报进行公开曝光,适时召开8890工作情况通报会,找问题、找原因、找差距,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专项考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到专项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了各县区、各部门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营造了公平公正、拴心留人的良好发展环境。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的要求,合理设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力争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靠前。

  四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纳入市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作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在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营商环境工作中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全市通报、纪律处分、依法追究责任等。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营商环境评价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依据,是吸引更多投资,增强企业生存和发展信心,提高地区竞争力的有力举措。市营商局将对标先进地区、先进标准,借鉴成功经验,在我市进一步复制推广,并积极做好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