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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wsjkwyh-2022-102047 | 主题分类: | 公共卫生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健康提醒】3岁以下婴幼儿如何做好防护?这些要点家长们务必注意!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
主 题 词: |
【健康提醒】3岁以下婴幼儿如何做好防护?这些要点家长们务必注意!
目前3岁以下儿童,尚无新冠病毒疫苗,针对这一免疫空白,如何做好防护?这些建议请查收!
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看低龄儿童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不要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等。
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挖鼻孔、不揉眼睛等。
婴幼儿家长、监护人、看护人、同住人以及给婴幼儿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全程接种疫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
婴幼儿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
减少聚集,包括简化个人行程轨迹,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减少感染的风险。尽量缩短儿童在医院就诊或疫苗接种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外出前,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合理规划行程,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玩耍;外出时,避免让孩子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洗手。
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当家长、监护人、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应尽量避免与孩子直接接触。
儿童房间保持整洁,通过适时开门和开窗保证足够新风量;避免长时间停留在空调房间中。
在疫情流行期间,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要配合好当地采取的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