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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发布时间:2023-02-15 信息来源:辽宁发布 浏览次数:299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省长
  李乐成: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省审计厅。
  联系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二、副省长
  王 健: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机关事务管理、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国防动员办(省人防办)、省机关事务局,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煤矿安监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省政府驻粤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关工委,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省地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和解放军驻辽部队、武警部队、辽宁海警局,中储粮集团辽宁分公司。
  张立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金融稳定、营商环境建设、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大数据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省金融监管局、省营商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务服务办)、省医保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银保监局、大连证监局、驻辽金融机构。
  姜有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交通、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通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省装备制造业工程中心、省技术装备工程中心、省新材料工程中心;协助分管省应急厅,省煤矿安监局。
  联系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辽宁海事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黄金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和能源、电力、钢铁、石化、通信等中直企业;协助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省地震局。
  高 涛:负责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
  分管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技术创新研发工程中心(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联系省科协、省老科协,中科院沈阳分院。
  郑 艺: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大连海事法院,省法学会。
  霍步刚:负责教育、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农业生产工程中心、省农科院、辽宁社科院。
  联系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省气象局。
  靳国卫: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外事、港澳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政府外办(省政府港澳办),省两岛经济区管委会,省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联系省台办,省侨联、省友协、省台联、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郭彩云: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联系省民族和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残联。
  三、秘书长
  冯守权:兼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协助分管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
  联系省政府新闻办、省档案局,中央驻辽新闻单位。
  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