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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028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财指农〔2018〕149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市林园局,兴隆台、大洼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17〕65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8万元,列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80号)规定,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结合省林业厅批复的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