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集萃内容分享集【总论篇】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06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次数:841
6、如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努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教规定∶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压缩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有助于为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重点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
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
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
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同时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内容出自:《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