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解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因此也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本计划是供销社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安排。“计划”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计划”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和辽委发5号文件精神,谋划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和系统指导体系的创新、完善、提升,提出了到2020年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部分:计划部署重点工作
这部分围绕“四大体系”建设,计划部署14项重点工作。
关于着力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共有5项重点工作
一是农业生产服务。围绕“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提出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以土地托管为重点,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的解决方案。二是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加大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供给能力。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仓储等设施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继续推进农产品“四进”工程,解决农产品出口问题。三是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培育品牌,加强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让农民分享各个环节带来的收益。四是金融服务。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培养专业人才,推广“农商银”服务模式,解决融资难得问题。五是生态服务。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生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关于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共有3项重点工作
一是基层社分类改造。要加快新建、改造基层社推进,努力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将基层社建设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把基层社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基层社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基层社“三会”制度,拓宽基层社选人用人渠道。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拓展服务功能,培育示范社。注重联合发展与规模化经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三是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按照行政村覆盖率80%的目标,加快发展。完善服务功能,在做好传统经营服务的同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做好新业态。积极创建“星级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关于着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共有4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社有企业体制机制。落实联合社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责,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和授权管理体制。成立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供销合作社总公司或社有资产经营公司。二是完善社有企业治理机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社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完善企业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提高企业内部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内部审计,防范各类风险。三是社有企业转型发展。推进农资、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板块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四是强化项目建设。通过上增量、盘存量、扩总量等方式,培育供销社经济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新动能。
关于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体系,共有2项重点工作
一是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强化联合社对社员社协调、服务、监管、考核等方面的指导职能。加强监事会工作,深化过程监督。优化联合社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二是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建立完善联合社与成员社之间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做实合作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等形式,密切系统上下的经济联系。下级社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人选提名要征得上级社同意。
第三部分:关于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督导机制和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具体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综合改革合力。二是总结推广经验。对推进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职工队伍。吸引人才、培育人才,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增强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四是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政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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