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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数据局

盘锦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次数: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数据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2024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确保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与发布: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全年总计公开调整和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1个,发布政策解读2个,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设建议提案栏目,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2件,公开率均达到100%,保障公众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有效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保障公开信息的安全可靠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营商盘锦”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公众号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公开透明、内容丰富、便民高效,全年运行良好,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五)做好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评议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规范公开内容范围: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多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解决了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建立定期自查机制:建立了定期自查机制,对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及时更新,避免了信息滞后现象

(二)20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政务公开一些基本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基本信息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未能做到实时更新,影响了公众获取最新信息的便捷性.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够深入,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难以高效应对复杂的公开工作需求

(三)改进措施

优化信息更新流程:完善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加强信息审核和发布环节的衔接,确保基本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更新,为公众提供最新、最全的政府信息

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分享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表格数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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