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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5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02 浏览次数: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3月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对全市在运行的33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全市63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和各相关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零找错。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总体合格达标,按照检查指标要求,虽未达到扣分标准,但仍存在亟待整改的问题。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动态要闻”栏目一周未按要求更新;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仍然存在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和利用率低等问题;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5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反馈整改报告。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此次通报存在具体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4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二)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前,严格落实信息舆情风险研判评估程序,遇有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委网信办进行研判。
  (三)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规范管理各项运维服务,定期做好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信息内容和功能建设。严格规范重要信息转载工作,积极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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