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二、出台目的
《分工方案》的制定实施,为我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明确了任务和措施。对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我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有效运转,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四、主要任务
《分工方案》共分六部分22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及辅助人员管理。
第二部分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依法推进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
第四部分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第五部分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
第六部分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解读单位:市司法局
解读人:宋健
解读电话:341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