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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332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准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气象服务盘锦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盘锦气象高质量发展。盘锦市气象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2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盘锦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等27个单位的意见,最终形成《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引领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气象保障。
  《实施意见》锚定气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工作基本实现,盘锦气象综合实力走在全省前列,气象预报预警水平、气象服务能力全省领先;到2035年,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九个部分二十三条落实措施。
  (一)总体思路。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辽宁践行实验区和辽宁“一圈一带两区”气象保障服务现代化建设。
  (二)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落实省气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气象科研攻关纳入全市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围绕防汛抗旱、粮食安全、生态保护、石油化工等开展气象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转化应用。
  (三)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健全智能数值预报业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粮食生产、粮食存储、粮食进出港为服务重点,探索“互联网+”的服务方式,提供精细化、智能化的气象服务,助力盘锦打造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保障平台,提升气象应急保障能力。推进集约化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平台应用,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系统,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直通式”气象服务。提升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渤海海洋气象专业服务业务。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建立交通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盘锦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生产发展各环节。
  (六)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建设全媒体矩阵式气象服务推送系统。打造气象服务社会化发展基础支撑平台,促进气象服务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助推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安全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推动气候适应型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推进针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辽河流域、盘锦湿地生态修复型人影作业样板区建设。
  (八)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强对气象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和集聚。完善气象人才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好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关规定。
  (九)强化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 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发展规划,统筹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解读人:孙卓

  原文:盘政办发〔2023〕1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