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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698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科技强市,依据“十四五”国家、省科技创新部署和《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六部分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回顾。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重大项目攻关、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搭建高端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创新高地建设、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八个方面阐述了过去五年来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并总结出了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载体作用弱化等方面问题。
  (二)“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分析。分别从国际、国内和市内的角度研究分析盘锦科技创新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时不我待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只争朝夕突破“卡脖子”问题,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我们要着力提升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为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确定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明确到2025年盘锦科技创新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30项以上,全社会R&D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90%。实施科技成果转化35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增10%以上;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3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家以上;建立各类产学研创新联盟100家以上。
  (四)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分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四个部分。其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装备、新材料、粮食生物科技五个领域;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包括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两个领域;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包括医疗卫生、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三个领域;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包括水稻科技、水产科技、设施农业三个产业领域。
  (五)主要任务。从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大对外科技合作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包括构建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四项任务;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包括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大研发机构建设、着力建设孵化载体三项任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升级建设精细化工中试基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四项任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三项任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包括引导设立各类创新基金、推动企业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三项任务;加大对外科技合作包括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区域合作、加强沿海六市创新合作三项任务。
  (六)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科技投入、营造创新环境、强化督查考核四部分内容。

  原文:盘政办发〔2023〕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