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一环的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是促进供给与消费相匹配、相协调的核心环节。在当前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现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新一轮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风起云涌,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物流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和意见;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2年)》《辽宁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物流业发展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编制了《全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作为未来五年全市物流产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起草过程
按照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整体部署,中心迅速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规划编制的具体思路、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重点内容。为做到规划能与中央、省里出台的有关文件实现有效承接,中心先后收集国家发改、交通、商务等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物流领域的政策文件并认真学习,同时借鉴青岛、宁波等物流业发达地区经验,结合盘锦产业现状,对区域物流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研判。以石化、粮食、农产品冷链、电商快递四大物流领域为切入点,中心分别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重点物流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对全市物流产业发展状况进行梳理,分领域形成调研报告,并与《全市物流业“十三五”规划》进行分析比对,确定了规划的基础框架和基本内容。中心将初步形成的规划草案先后向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以及盘锦港、港铁物流、高速公路、中储粮、北大荒、益海嘉里、海航实业等重点物流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单位23家,征求意见人数55人。此外,我们还咨询了中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大连理工大学物流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物流分院等院校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述单位反馈的意见和我市物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中心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形成了《盘锦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框架和基本内容
规划由五部分构成,分别是“十三五”回顾、“十四五”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十三五”发展回顾
包括工作与成效、差距与不足两个方面内容:
(一)工作与成效
1.现代物流产业规模迅速增长
全市物流业增加值预计实现400亿元,货运总量预计实现8.6亿吨,公路货运量预计实现6.1亿吨,铁路货运量预计实现0.5亿吨,港口货物吞吐量预计实现2亿吨,货物周转量预计实现812.5亿吨·公里。
目前,全市拥有物流企业620家,其中规模以上物流企业35家。按照类别划分为:石化物流企业200家,粮食物流及加工企业173家,农产品及冷链物流企业19家,电商企业110家,快递企业18家,仓储企业30家,配货企业11家,其他企业59家。
2.物流节点城市功能逐步提升
我市密集便捷的高速公路与高速铁路交汇形成了贯穿东北腹地的陆路运输体系,盘锦港作为东北及内蒙古东部地区最近的出海口以及“北粮南运”物流大通道的关键节点,与周边港口群构成了海路运输体系。现已初步形成以港口为牵动,对接国际、连接腹地、服务全国的陆海双向开放的新格局。
3.港口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主要包括目前港口建设情况、拓宽型深水航道工程建设情况、港口开放的航线及主要货物种类、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情况等内容。
4.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
主要包括“十三五”期间我市石化、粮食、农产品冷链、电商快递四个物流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二)差距与不足
1.区域节点优势发挥有限。
2.集群化、集约化发展不明显。
3.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高。
第二部分:“十四五”发展机遇和阶段特征
(一)发展机遇
1.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物流业发展空间。全市将进一步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辽蒙欧”“辽新欧”通道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以港口为核心的“公铁水”多式联运实现快速发展,“盘满欧”海铁联运大通道建设不断向前推进,跨境电商服务潜力积极释放,快递业务量继续攀升,物流行业迎来新发展机遇。
2.城市协同发展战略带动物流业发展提速。我市与锦州市、营口市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共享产业基础,发挥优势互补,打造和推动跨区域现代物流发展体系,加快形成以制造业物流为龙头,以公路物流、铁路物流、港口物流为配套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
3.新技术应用为物流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条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不断创新与渗透,将引领我市物流业在服务理念、服务效率、服务模式等领域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催生物流新业态,形成集群式、集约式发展。
(二)阶段特征
1.多式联运,区域枢纽。陆地物流、海上物流的配套衔接和资源共享,将加快构建公铁海多式联运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2.港口牵动,产业集聚。项目集聚港口,带动临港产业发展,港口物流业务快速提升。体系完备、产业聚集、产品高端的环渤海地区重要临港产业基地正在形成。
3.重大项目,支撑有力。石化及精细化工、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不断壮大以及新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我市发展相关物流领域提供了强力支撑。
第三部分:“十四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一轮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物流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以物流资源整合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和政策创新为保障,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和完善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物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构建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实现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盘锦物流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物流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园区载体作用发挥明显,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物流业实现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物流辐射能力和国际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区域配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物流经济贡献度不断提升。展望到2025年,我市基本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国内国外联动的物流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北亚石化物流基地、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2.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45亿元,年均增长8%,货运总量预计实现2.1亿吨,港口吞吐量预计实现1亿吨,公路货物周转量预计实现124亿吨·公里,快递业务量7000万件,规模以上物流企业100个。
第四部分:“十四五”重点任务
包括优化物流业发展布局、强化物流业发展基础、提升物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重点领域发展、推动物流业创新发展五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内容。主要依托各县区产业基础优势以及现已形成的物流氛围,持续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物流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好物流信息化、物流标准化、物流专业化、物流集约化、物流产业化五大工程。
(一)优化物流业发展布局
1.积极融入全省“三纵一横”物流空间发展格局
要充分利用被纳入辽宁省西部纵向物流大通道和进出关横向物流大通道的有利条件,主动释放作为区域枢纽节点的地理优势,加快实施海陆双向发展战略。
2.统筹优化盘锦域内物流业发展格局
以域内七大产业园区为基础,构建全市物流产业经济带。进一步明晰辽东湾新区、大洼临港、兴隆台石化装备、双台子区盘锦商贸、北方华锦石化、盘山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的功能定位。
(二)强化物流业发展基础
3.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全市物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夯实多式联运硬件基础设施,助力物流降本增效,将重点启动实施高速公路贯通工程、普通公路完善工程、铁路通道建设工程、港口航道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工程五大工程。
4.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
支持物流园区整合多业态、跨行业资源,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物流专业化平台,发展“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商等运营模式,提升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和运营效率。重点依托两大基地建设两大交易平台。
5.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
建立物流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衔接企业、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物流各领域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强基础类、通用类物流标准的推广,鼓励集装化、模块化等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的应用。
6.壮大现代物流企业队伍
全力提升物流企业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向信息化、社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引导和鼓励中小型物流企业通过联盟、联合、兼并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鼓励公路、铁路、港口等货运企业依托多式联运向供应链高端发展。持续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带动我市物流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物流业服务水平
7.启动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申报工作
适时成立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工作专班,开展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申报工作和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申报工作。
8.提升物流产业服务功能
拓展国内、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强化港口物流对口岸经济、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发展与山东半岛、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沿海港口的物流合作,适时启动日韩等近洋国际集装箱运输,实现港口功能最大化和经济最大化。
9.提升国际物流服务水平
完善口岸综合服务体系,借助国家在盘锦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新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保税物流中心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物流通关一体化服务水平,建立国际采购、分拨配送、转口贸易等服务体系。
(四)推动物流重点领域发展
10.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协同、联动发展,打造适应市场快速响应、定制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化供应链服务企业,开展跨行业、跨产业和跨区域的供应链物流服务。
11.打造区域性石化物流产业体系
依托全市重大石化项目,进一步提升石化物流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配套,打造东北亚石化物流基地。依托北方华锦石化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服务整合上下游石化产业链,完善全市石化物流产业体系。建立更加安全、高效的危化品物流运输体系,促进全市石化产业安全高效发展。到2025年,全市石油化学品运输总量达到9000万吨,辽河储气库库容达到100亿立方米,石油商业储备能力达到700万吨,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率达到100%。
12.健全粮食及深加工物流体系
充分发挥盘锦港作为国家“北粮南运”物流大通道的关键节点作用,提升粮食中转、加工、储运能力和多式联运物流效率,推进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打造形成年粮食中转量超2000万吨、产值超100亿元的东北亚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13.提升农产品及冷链物流水平
发展特色农产品物流和大宗农产品物流,完善果蔬、水产等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综合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物流、产品追溯等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供应链物流各环节优化配置。鼓励“生鲜电商+冷链配送”“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构建生鲜、冰鲜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冷链食品和药品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安全监管体系。
14.推动商贸物流转型升级
完善城乡配送服务体系,构建物流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城市配送网络。推进电商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通过“电商+产业+物流”的多业态融合模式,扩大本地产品电商市场份额。适时申报国家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试点城市。
15.积极推动应急物流发展
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以应对自然灾害和社会民生为重点,推动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物流节点布局、运输和配送网络,加快应急物流组织体系和机制建设。
16.加快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建立逆向回收物流体系,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配送和逆向回收双向物流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社区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物流服务平台。
(五)推进物流业创新发展
17.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完善物流园区铁路集疏运条件,拓展港口、铁路货场、公路货站等枢纽的物流服务功能,建设设施一体化衔接更加紧密、物流信息全领域覆盖、运行服务安全高效的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
18.大力提升多式联运水平
推进以港口为核心的多式联运快速发展,打造设施高效衔接、枢纽快速转运、信息互联共享、装备标准专业、服务一体对接的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培育多式联运运营主体,构建东联日韩、西接欧亚,南至东南亚、北到蒙俄的“一带一路”陆海双向国际多式联运网络。
19.推动物流金融发展
鼓励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票据融资等物流金融业务。
20.推动物流智慧化发展
推进物流业深度融入以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为目标的供应链体系,加强大数据、物联网、5G、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在仓储、运输、配送末端等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速物流数字经济发展。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盘锦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物流产业的统筹管理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权责明确、协调联动、配合密切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用好、用实现有的中央、省级政府预算内投资、“单一窗口”建设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重点支持物流枢纽、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多式联运、城市配送等建设项目。
(三)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提升物流业监管的法制化水平,营造包容、宽松的政策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智慧便捷的物流市场体系。
(四)强化人才培养
推动建立和完善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和人才引进体系,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引导我市职业技术院校完善物流业专业设置,推动建设岗前和岗位培训功能兼备的实训培训基地。
(五)完善统计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和核算要求,加快建立全市物流业统计制度,完善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加强规划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联动,自觉用规划指导本区域的物流发展工作,保证重点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