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996项行政许可事项。4月,省职转办印发《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我省编制行政许可清单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8月,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共730项行政许可事项。市营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对《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并进行三轮普遍征求意见,编制完成《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涉及34个部门共375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主要内容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公布的《盘锦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按照《盘锦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盘职转办发〔2022〕1号)要求,梳理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县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的形式登记主管部门、许可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以及实施机关等。我市涉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66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