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规划》的起草过程
2019年7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21号)我们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谋划未来五年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发展思路,着手编制《盘锦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19年8月,成立《盘锦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小组,明确了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编写任务,启动《规划》起草工作,形成撰写提纲。初稿形成后,市卫健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并将初稿发至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初步征求修改意见及补充完善。
2020年5月,市政府督考办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十四五”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盘政督考〔2020〕66号),我委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按市政府安排工作进度有序完成。
2020年12月,潘元松副市长专门到市卫健委,就《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并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质保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潘市长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十四五”时期进行了形势分析,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对《规划》做了相应修改。
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我委对照省规划,对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
2022年6月,我们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再次下发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委机关各科室征求意见,对搜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形成定稿。
二、《规划》主要特点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了战略性、系统性、连续性、操作性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与中长期目标相衔接。以《“健康盘锦2030”行动纲要》为引领,紧密衔接省规划的目标、任务及各项措施,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所处的阶段相适应,保证各项任务的连续性、系统性、有效性。
二是突出健康的发展理念。突出“以促进健康为中心”为着力点,针对当前健康领域突出问题和广泛影响因素,在“十四五”期间要建成支撑健康城市的主体目标。
三是战略思想明确。《规划》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盘锦实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新路子。
四是注重保障落实和组织领导。《规划》从体制机制改革、人力资源建设、信息化服务、完善健康筹资机制等方面,提出保障战略任务实施的政策措施。强调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将健康盘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三、目标与措施
(一)目标。《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构建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保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居民健康及相关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重点任务,在建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治体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防治重大疾病、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筑健康促进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和卫生监督、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及家庭发展服务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四、保障实施
强调了四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坚持卫生健康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大议事日程。
二是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财力不断增强逐年增加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逐步调整卫生健康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支出所占比重。加大对重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有效应对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疫情。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官氧政策引导,建立可持续的医改长效机制,完善医改相关配套政策,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强化保障、优化结构,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四是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卫生健康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