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加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工作目标,深刻汲取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意见。
二、基本框架
该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工作任务;(三)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实名实控机制。实名登记每船每航次出海船员,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规范持证上岗。利用技术平台加强渔船动态监控,实时掌握渔船作业海域气象海况信息,及时发现、通报险情,做好保障措施。
(二)建立定员定制机制。明确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加强执法检查,遏制无证上岗、超员等违法违规现象。完善船上、陆地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建立集保集训机制。各部门联合加强渔业船舶保险和安全责任险普及力度,引导、鼓励提高安全责任险保险额度,提高渔民抗风险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集中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应急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建立联防联建机制。多部门联合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共同落实渔业安全管理措施。依靠镇(街)、村(社区)、渔港、渔民协会等,组织渔船编组生产。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转港渔船共管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推动责任落实。
(三)提升监管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