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盘政办发〔2019〕24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切实推进盘锦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助力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市政府出台《盘锦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工作目标:到2022年,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素质教育发展水平、城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教育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教育综合实力与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教育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重点任务中从实施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行动计划、实施立德树人行动计划、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行动计划、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行动计划、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师德师风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教育优先投入行动计划等十个方面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行动计划中提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1+5”党建载体活动,在机关开展“五树五创五争当”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一访二联三谈”“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双向培养”“党员教师帮扶学困生”活动,在高校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完善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和舆情分析研判。
实施立德树人行动计划中提出: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编撰《盘锦市中小学生品行培养手册》。继续组织召开培养良好习惯现场会。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动校园足球普及与提高。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出台《中职学生养成教育工作方案》,引导职业院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行动计划中提出:多方式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健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80%以上,在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数占比达到50%。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中提出:鼓励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市发展规划及教育发展规划中,新建(在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办成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到2020年,完成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19年底,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2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基本消除大校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
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行动计划中提出: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实施优质高中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高中学校在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实施特色学校建设工程,推动特色高中学校构建系统的优势特色学科课程体系和较为成熟的特长培养模式。到2022年,全市优质特色化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达到75%以上。
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出:以我市重点建设的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等8条产业链为纽带,组建盘锦市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到2022年,依托联盟培育1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步推进华锦阿美石化项目等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所需的人才建设,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加快推进课程改革,确保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支持我市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企业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共建二级学院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完善职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出:支持驻盘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盘锦新时代振兴需要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驻盘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共建学院(学科)、高水平科研组织和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设立急需专业,培养紧缺人才。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和驻盘科研院所面向海内外吸引高水平人才。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各类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和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科技成果的孵化和转化工作。加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盘就业、在盘创业。到2022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进入“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行列,建设4个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实施师德师风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师德师风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式,落实好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造就“四有”教师队伍。加强学校和教师违规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监督举报,并形成常态化的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水平,依法纠正学校、教育机构和校长教师的违纪违规行为。
实施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行动计划中提出:通过“县管校聘”等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中小学教师良性流动的常态机制,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由教育和编制部门核准,中职学校可预留教职工编制总数的15%(不做固定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专门用于聘请专业课兼职教师,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加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
实施教育优先投入行动计划中提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教育支出责任和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加快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确保各类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按时足额拨付各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严格落实班主任300元/月津贴标准。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
保障措施中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强督导评估、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提出如何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