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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725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2-25
标  题: 盘政办发〔2020〕2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12-25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20〕2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浏览次数:1817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实施方案》《盘锦市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施方案》《盘锦市党建引领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园区管理模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20〕9号)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现就全市智慧园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建的引领作用贯穿智慧园区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全面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战略,创新园区管理、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园区发展模式由企业集中型向产业集聚型转变、由资源招商型向品牌价值型转变,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园区网络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实现5G全覆盖,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全面转型,重点园区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可视化监控要素有机结合,环保、安全、应急等管理平台建设有序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到“十四五”期末,基本确立高端化、智慧化的新型园区发展模式,建设3—5个公用信息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的示范性智慧园区,重点园区大数据处理中心基本建成,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智慧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实现园区企业光网覆盖升级,重点区域5G深度覆盖;推进运营服务精细化,实现园区服务管理向城市化转变;推进监管功能专业化,实现监管领域重点应用不断深化;促进产业发展智能化,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动园区内部企业向高新型转变。

  (一)基础设施信息化

  1.加快5G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提升5G等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电信运营商、北方广电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各产业园区扩大和深化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提高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提升互联网出口带宽,满足园区及企业“5G+工业互联网”的建设及应用需求。(责任单位: 市通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加大园区内外网络改造力度。推动园区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5G、NB—IoT等商用部署,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一体化集约共享的建设思路,为园区内管理服务和各类企业提供安全、高速、便捷的网络环境,实现园区内设备、人员随时随地接入网络。(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加速大数据中心项目培育。依托双创基地,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提高大数据中心存储能力,开发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服务。通过大数据中心,有效整合分散异构系统的信息资源,灵活实现不同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发挥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效能。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赋能园区治理、企业服务等,实现对企业生产过程全流程的覆盖,提高生产效率。(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运营服务精细化

  1.构建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快园区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建设云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持续优化网上服务,打造集政务服务、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线上服务体系,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效能水平,实现惠民、惠企、惠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建设精细化运维体系。建设园区运营运维管理体系、园区办公和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园区日常事务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管理等服务功能,强化“企业被动找政策”向“为企业主动推政策”的服务转变,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政策服务,提高园区服务的准确性、高效性、灵活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推进智慧化政务管理。建立统一组织管理协调架构、业务管理平台以及服务运营平台,推进各派驻机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协同。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形成全产业链支撑服务的解决方案,促进园区产业高效、协同、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4.推行封闭园区建设。建设封闭园区管理系统,为园区管理者和入驻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识别与隔离园区外部“不安全因素”,实现对园区内部和进出园区的人、车、物等要素的有效管控,整体提升园区日常安全管理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智慧停车场,实现统一管理、信息共享。通过对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等全流程监管,形成完整的智能安全监管全链条体系,保障企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监管功能专业化

  1.升级环保和安全监管系统。加强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化建设,大量接入园区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环保在线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增强重点企业、场所风险隐患管控能力。梳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把控招商底线,促进园区向经济高效、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完善智慧监管功能。利用智能高空瞭望和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对园区及企业重点安全监管区域、作业区域及人员行为进行监管,及时消除、整改影响园区安全的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鼓励园区部署感知终端,建设地下管网(水、电、气、热等)及综合管廊感知数据,全面感知地下管网运行状态,推进风险防控、预测预警、监测监控全过程掌控,增强感知水平。建立上下联动、全民快速响应运行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提升应急响应能力。鼓励园区建设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对现有设备设施和平台系统等进行改造整合,横向打通各部门平台和系统,最大限度采集各类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库预设风险标准值,自动发布预警、自动匹配预案、自动应急联动,构建风险管控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全面实现多部门风险管控和应急联动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四)产业发展智能化

  1.推动智能工厂建设。深化园区内企业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等系统的企业集成应用,推进“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建设。推进5G和VR/AR等新技术在工业企业中应用部署,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和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技术在工业领域的融合创新,增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制造业的支撑放大效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积极对接国内知名供应商,打造工业云平台,引导企业上云。引导企业参与创新、异地协同生产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基于产品智能化的在线检测、在线维护、在线增值服务等产品服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于标识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提升企业品牌价值。(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培育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鼓励智能终端设备、信息通信设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夯实高性能计算机产业基础,逐步形成产业聚集效应,集聚智能装备产品、车载影像、智能监控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从LED外延片、LED封装并逐步形成氮化镓芯片生产的一体化产业集群,提升智能产业规模。(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通管办牵头统筹协调智慧园区建设总体工作,各园区成立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谋划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应用重大工作,协调任务安排、督促检查,规范园区智慧化建设和运营,动态评估智慧园区发展水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府引导、园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智慧园区多元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对示范性智慧园区及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统筹安排有关政策予以支持,探索建立或引入专业的智慧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公司,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参与智慧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实施长效管理。健全园区协同联动长效推进机制,成立智慧园区发展促进组织和专家咨询机构,合理编制实施智慧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流程管理办法、建设评价体系等,构筑政府、园区、社会多方参与、协同共建的发展格局。

  (四)保障信息安全。加强园区信息安全规划,深化风险评估、等级保护等重点制度落实,发挥测评认证、应急管理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管理、访问控制、系统开发和维护、信息安全事件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六个层面,达到安全的信息感知、可靠的数据传送和安全的信息操控,全面保障园区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安全。

  (五)营造发展氛围。围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对新业态的动态并行、分类监管研究,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发展空间,激发社会创造力。加强对建设智慧园区的宣传引导,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拓宽领导干部视野。加大智慧园区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盘锦市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20〕9号),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入落实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把党建引领作用贯穿生态环境领域的全领域和各方面,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1年建党一百年,“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智慧管控,开展多行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规范编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巡检智慧体系,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联动,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良好氛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远期目标:到“十四五”末期,系统更加完善,运行更加规范,生态环境领域“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实现全市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

  三、重点举措

  (一)水环境质量智慧管控

  围绕我市辽河干流和国考、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利用卫星遥感水质监测技术,对辽河盘锦段进行遥感监测;运用车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国考断面开展连续监测及上下游走航监测;利用无人机在我市市域内开展河流污染源监测工作,对巡查人员难以取证的河道内侧、工业企业等重点区域分时段开展监测工作。

  (二)环境空气质量智慧管控

  以我市重点管控区域为核心,结合周、月度数据报告得出的结果,锁定时期内的首要污染特征,对特定时期内的重点时段用AI识别系统、高空瞭望、道路车载空气监测、微观站点等设备,发现潜在污染源,在特定时期、固定时段排查的前提下,运维人员在查看每日预警通知单的情况下,每日早间及时排查污染事件,调度洒水车开展规律性洒水,实现与下辖县区、街道、村、社区联动管控。

  (三)执法巡检智慧管控

  积极推进环境巡检全覆盖、两级网格环境风险早防控、三人协同精准执法“早清实严”的“423”网格化环境监管新模式,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全面性、条理性和高效性。“4”即有效依托现有的移动执法平台、流动大气监测车和无人机等高新科技监管手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级、县(区)级、镇(街道)级和村(居)级的“3+1”环境巡检全覆盖的网格体系;“2”即强化县区级(市直属大队)和镇(街道)级两级网格环境风险稳健防控优势,建立联勤联动和风险管控机制,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3”即组建以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作为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的3人执法小组。

  (四)行业执法规范智慧管控

  科学研判,精准选题,确定在我市石化类行业、对石化行业延伸出的以沥青为主要原料生产防水卷材行业以及为石化行业生产加工服务的核技术利用行业,率先开展执法手册研究编制工作,兼顾行业专业特点、行业评价要求、行业执法要素和行业法规标准。

  (五)环境执法铁军智慧管控

  加强全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利用总结工作、分享经验、学习执法优秀典型案例等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深入剖析环境执法难点疑点,不断强化干部间的业务交流。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联动,坚决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以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弃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在监管手段上,逐步实施移动执法终端等“科技环保”,开展执法巡查,提升执法科学性、精准性。

  四、工作要求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水环境质量智慧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智慧管控、生态环境执法巡检智慧管控、行业执法规范智慧管控和环境执法铁军智慧管控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抓好职责落实,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取得显著成效。


盘锦市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20〕9号),推进农业精准化、智能化、数字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农业农村大数据为依托,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充分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新要素的作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不断催生农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完成农业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盘锦农业智慧治理体系和模式基本形成,智慧治理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整合,农业智慧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

  依托全国统一的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构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绘制农业种质资源分布底图,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的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通过种业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公开,让行业管理者、企业、农民都可以通过平台开展一站式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实现品种、质量、市场主体可追溯,全面提升种业管理水平。

  (二)健全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

  通过农业补贴发放、投入品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家庭农场名录等系统,完善经营主体身份、就业、生产管理、补贴发放、监管检查、投入品使用、培训营销等多种信息为一体的基础数据,逐步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生产经营信息动态监测。

  (三)推进农业生产管理数字化

  1.推进种植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数字农情,利用物联网等手段,动态监测重要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虫情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数字化防控。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水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建设环境控制、水肥药精准施用、精准种植、农机智能管理与调度、农产品智能分等分级决策系统,推进种植业生产经营智能管理。

  2.推进畜牧业智能化。建设数字养殖场,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电子识别、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精准监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产出品数量,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推进养殖场(屠宰、饲料、兽药企业等)数据直联直报,构建“一场一码、一畜一标”动态数据库,实现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3.推进渔业智慧化。依托大洼区数字渔业建设试点项目,推进智慧水产养殖,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推进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自动升降控制等数字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发展数字渔场。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

  1.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构建全产业链的农产品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标识化,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加施质量认证、品名产地、商标品牌等标识。推进农产品可溯化,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备案和经营台账管理。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实现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机衔接。汇集生产经营数据以及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田间施用等数据,构建以县为单位的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实现全市追溯“一张网”。2021年底前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 纳入追溯管理,做大做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农产品品牌。

  2.推进行政执法案件处置平台应用。推行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将农业行政执法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充分运用网络数字化信息技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实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提升,农业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农业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推动产业融合业态多元化

  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平台,完善休闲农业数字地图,引导美丽休闲乡村开展在线经营。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和服务拓展,深度开发和利用农业生产、市场交易、农业投入品等数据资源,创新供求分析、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方式。

  (六)加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

  依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平台、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字渔业试点平台,建立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长期定点观测制度,推进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动态管理,促进渔业生产向高效、优质、生态、健康方向转变。到2021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 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7% 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党建引领,智慧治理”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建立监测评价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区要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信息化、智慧化农业农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管理服务流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建设信息平台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统筹整合不同类型、不同载体的农业信息资源及其服务系统,构建农业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和在线共享。提高农业数据资源汇聚、分析、应用、管理能力,推进政府主管部门、各县区、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将农业大数据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实施“1+N+1”(即一平台+N应用+一基地)的农业大数据产业规划和布局,加速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引领下的盘锦农业现代化。

  (四)强化数据管理

巩固提升现有监测统计渠道,完善原始数据采集、传输、汇总、管理、应用基础设施,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数据采集体系。开展互联网数据挖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取企业和社会数据,推进线下数据、线上数据连通融合。


盘锦市党建引领智慧应急

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20〕9 号)工作要求,以现代信息化技术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智慧化建设与应用,以智慧化推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等应急管理能力,为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的“大应急”工作格局,提供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保障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建成全面覆盖各类业务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形成全市应急管理“一张图”;基本建成覆盖全域的重大危险源感知网络,宽窄融合、公专互补、固移结合的应急通信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全面云化;在统一架构、统一策略的应急保障体系基础上,应急管理资源全维整合、精细治理、精准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三、建设任务

  (一)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021年12月底前)

  按照“聚焦需求、突出重点,整合共享、智慧应急”的原则,汇聚纵向横向的应急管理信息资源,建成集约化、数字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等应急管理能力。通过对应急管理各系统的有效整合,实现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主要功能,构建起市、县区、企业三级联动、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突发事件的相互协同、有序应对,增强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指挥和处置能力。

  (二)安全生产在线监管平台(2021年6月底前)

  按照“力求实效、高效监管,减少环节、节约成本”的原则,建设安全生产在线监管平台,平台以满足日常监管需要为基础,以重大事故风险控制为主线,以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管理为重点,采用计算机、网络、通信、多媒体等多项现代技术,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要求,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信息支持等系统进行有效集成,形成安全生产三层预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在线行政执法,减轻行政执法成本和减少检查环节。同时也为管理部门提供大量宏观(一个地区)和微观(一个企业)详细信息,为管理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强化监督重点提供数据支持。

  (三)应急管理网络感知平台(2022年12月底前)

  按照“统筹规划、持续发展、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构建全域覆盖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以实现风险隐患和灾害事故数据的全面感知。通过智能传感、移动互联、视频图像等技术,以物联感知、视频感知为主,重点建设应急处置现场感知网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感知数据。针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和城市安全应急处置中现场态势、趋势分析和科学处置等需求,应用北斗卫星定位、应急指挥通信车载装备实时图像回传、危险气体立体大范围速扫监测、手持微环境探测器、生命特征探测器、救援人员体感探测等感知技术,结合事前预设的感知设备,实时监测汇集现场感知数据,实现灾害现场看得见、看得准、听得见、听得清,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调度、分析研判、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应急救援的精确性、指挥调度的科学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经济区要成立“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协同推进、执行有力的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创新发展一体推进。

  (二)明确推进机制

  各县区、经济区要充分发挥在“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建设中的需求引领作用,保障信息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局面,明确责任和任务,严格按照确定的原则目标、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如期落实到位。

  (三)拓宽经费渠道

  各县区、经济区和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拓宽经费渠道,采取合作融资、争取财政资金等方式,加大建设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完善考核评估

  市“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工作组织推进和考核评估,定期对工作进展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高标准推进全市“党建引领智慧应急”建设工作。


盘锦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

公示展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让信息化、智慧化为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赋能助力,根据《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20〕9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125号)和《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委发〔2019〕15号)精神,搭建全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荣誉公示展示信息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建的引领作用贯穿盘锦市域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企业、市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重点宣传推介我市正在扶持并培育的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促进品牌建设工作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进一步提升盘锦品牌的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加快培育盘锦经济竞争新优势,助力盘锦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秉持“共创盘锦品牌、共建质量强市、共享质量成果”理念,对我市品牌创建和建设情况进行深度挖掘,展示、宣传、推介一批在国际、国内、省内具有竞争力的知名企业,推动盘锦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到2025年,全市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规模明显壮大,品牌效应明显加强,品牌价值明显提升。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的内容设计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将每个企业的成功经验直观地对外展示。

  三、建设任务

  (一)运营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设立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负责运营维护,并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共享。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提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信息,并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确认。

  (二)板块设置

  1.在平台展示的企业荣誉类别: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业优势企业、绿色工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示范社、老字号企业、“盘锦礼物”、知名旅游景点、政府质量奖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等。

  2.企业展示的内容设置为4个板块。分别是:企业概况、企业发展、品牌建设、产品展示。每个板块的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概况:主要介绍企业经营范围,目前在全省、全国相同的制造业行业中的目标定位、企业规模及实力、现状。

  (2)企业发展:介绍企业的发展历程、产品质量、企业文化、发展理念、技术创新等。

  (3)品牌建设:介绍企业的品牌创建之路,所获得的荣誉、品牌价值、发展战略、回馈社会公益行动等,供其他企业借鉴。

  (4)产品展示:名称、型号、规格,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产品图片。

  要求文字精练、行文流畅、适合大众阅读。文中配图要求清晰、优美,也可配合短视频介绍。

  (三)入选条件

  入选的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社会影响力;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

  (四)工作流程

  1.申请:需要发布的企业应向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法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审查: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如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文题是否确切、精炼并与内容相符,图片文字是否得当,做出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受理: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申请,实施规范性检查,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不予受理的应说明原因。

  4.发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发布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并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已发布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维护。首次被认定的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要在30日之内完成录入工作。如发布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应予以撤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市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措施,切实形成推进企业荣誉公示展示的强大合力。要加大对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品牌宣传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平台运行,让品牌企业和特色行业共同使用,降低企业推销成本,增强企业在我市发展壮大的归属感和成就感。

  (二)推进品牌创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建的引领作用贯穿质量强市的各方面各环节,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社会号召力,围绕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强品牌现状分析与战略研究,完善、实施品牌提升规划。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采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各级各类质量荣誉,以市场为中心,满足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三)加强品牌宣传。鼓励企业依托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扩大自主品牌宣传,展示品牌形象,大力推广标杆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发挥优秀品牌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平台实施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引导更多消费者和企业熟悉品牌的作用和意义,营造更加浓厚的品牌建设氛围,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让“建品牌、用品牌”成为一种生产、消费习惯。

  附件:盘锦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分解表



  政策解读:《盘锦市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