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7〕12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11-07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7〕12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精神,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健康盘锦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典型示范、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树立国际视野,站在国家平台,对标先进地区,结合盘锦实际,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健康环境、发展健康文化、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坚持把人的健康放在首位,针对市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强化政府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面和支持度。
(二)坚持城乡统筹,示范引领。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拓展健康村镇覆盖面。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通过开展健康需求调查,找准城乡发展中制约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和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引领作用,推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确保我市首批省级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按照省爱卫会下达的试点名单,我市被列为首批省级健康城市试点市,大洼区唐家镇北窑村、白家村为首批省级健康村试点。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扬创卫精神,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并通过抓市本级和试点村健康建设工作,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全面性、综合性评估。根据省爱卫办《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评价体系》,对我市所有村镇进行一次全面性、综合性评估,从中优选出标准高、质量精、管理好的村镇作为市级健康村镇的试点并进行提档升级,逐步达到省级和国家级健康村镇标准。
(三)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2017年底,推动工作基础较好,创卫成果持续巩固发展的镇和村,作为首批健康村镇开展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基本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设健康村镇,为推动健康盘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形成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通过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形成一套适合我市实际的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建设健康环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设施、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做到科学合理、兼顾长远。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提高节能水平。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死角问题,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环境。
(二)构建健康社会。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民生保障、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实施城乡一体化优质教育带动战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三)优化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中医特色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工程。
(四)发展健康文化。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倡导群众终生锻炼,稳步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习惯。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倡导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造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倡导公序良俗,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五)培育健康人群。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综合实施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抚措施,倡导社会性别平等,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公园等支持性环境。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五、重点任务
(一)健康城市建设重点任务
1.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为重点,大力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将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健康社区建设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健全文化体育设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层面、连续性、综合性服务。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同时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环境、家庭卫生环境,认真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完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有效机制,倡导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邻里关系和家庭氛围。健康单位建设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积极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保障饮食安全、营养,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人际关系和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健康家庭建设以家居环境整洁、家人身心健康、包容和睦为主要内容,以关爱家庭成员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为重点,改善家庭生活品质,提高家庭健康水平,结合“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培育发展千千万万个“健康细胞”。
2.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开展治未病、中医特色康复等服务,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
3.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城市公厕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4.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格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严格监管饮用水安全,严格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布。健全城市供水应急和预警机制,努力控制和消除突发供水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城市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切实落实消毒卫生措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提升饮用水水质,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5.改善环境质量。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严防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现象,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整治工业废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农用地、牧草地、建设用地实施分类、分区、分用途的科学管控与治理,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6.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盘锦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
(二)健康村镇建设重点任务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推进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和宽带普及。加大对村镇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的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和功能,提高污水处理率。采取城市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氧化塘净化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实现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100%,供水保证率100%。配套完善水处理、消毒和计量设施建设,让农村群众喝上卫生水、洁净水、放心水。深入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与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农村新建住房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要建设卫生公厕。持续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有效改善全市旅游厕所卫生状况,提升厕所文明。积极做好户厕维护保养,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卫生户厕,健全完善建管并举的农村改厕长效机制,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盘锦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村庄卫生保洁制度。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规范收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强犬只管理,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深入开展宜居乡村建设,保护自然景观,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有历史记忆、农村特点、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宜居村镇。加大对农家饭店、民俗园、采摘园等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镇带村,以村带户,有效破解农村卫生管理难题。
4.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资源,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公办村卫生室,每个镇设置一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镇卫生院,方便农村居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强化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学建设,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在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在村卫生室推广中医药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
5.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体育健身志愿者,带动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村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济区要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建设工作。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各县区、经济区要搞好调查摸底,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制定建设计划。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发展计划。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对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评价指标和部门职责分工,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经济区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理念和典型示范城市(村镇)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确保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学习借鉴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共同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严格督导检查。市爱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实际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效果评价。各县区、经济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有效模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经济区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辖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不断完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更加科学规范推进试点工作。
附件:盘锦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盘锦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市长
副组长:潘元松 副市长
孟卫工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孙雅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洪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张晓良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香秋 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陈 飞 市委督查室主任
宋全明 市教育局局长
刘 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岩 市民政局局长
崔 建 市财政局局长
何 敏 市人社局局长
李之栋 市住建委主任
王 宁 市交通局局长
杨 昕 市农委主任
李世财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宗克昌 市水利局局长
杨旭光 市卫计委主任、爱卫办主任
杨壮力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书哲 市旅发委主任
刘玉平 市工商局局长
吴东平 市规划局局长
李 勇 市环保局局长
付艳华 市文广局局长
杨 凯 市商务局局长
徐 光 市安监局局长
王永伟 市食药监局局长
梁建松 市质监局局长
孙卜勇 盘锦日报社社长
赵宏志 盘锦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密堂 市体育局局长
贾洪琳 市妇联主席
许 龙 市统计局局长
李晓辉 市林园局局长
齐志强 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刘 勇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卫计处处长
王立才 市卫计委副主任
孙 雨 盘山县县长
李吉峰 双台子区代区长
陈宝库 兴隆台区区长
葛立军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
马晓春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旭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