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7〕4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06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7〕4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升我市产业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增强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步伐,围绕创业者和创新型企业的核心需求,整合相关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资源,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国际化产业园区服务体系,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用国际化视野,对标先进地区,围绕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引入市场机制,统筹配置服务资源,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园区服务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发展,为加快推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园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专业服务更加高效,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实现科技支撑、创业孵化、金融服务、人力资源、生产服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等高效集约、相互协调的服务平台全面布局,基本形成规划科学、链条完整、服务高效、设施完备的创新型生态服务体系。
——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空间”的创业孵化及产业承接链条,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技术创新平台,汇聚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促进创新产业化和产业创新化,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专业服务更加高效。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供高效惠企的政务服务,围绕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完善园区金融、人才、法律咨询、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市场营销、企业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建设网络共享平台,实现信息流动实时化、交互化和移动化,形成立体式的多维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园区服务模式。
——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建设与园区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提供商贸、住宅、餐饮、交通、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娱乐等生活便利化服务,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安全健康、生活便利、国际化元素凸显的幸福生活家园。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1.制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各园区根据产业定位,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园区,制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服务功能,细化服务内容,并与园区土地利用、产业空间布局、安全发展等规划相衔接。根据园区产业特点,构建创业孵化链条,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园区基础设施,根据园区人口规模及与城市间距离,确定生活服务设施的布局和配置标准,保证生活配套设施完备。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二)加强园区科技支撑
对标北京中关村和亦庄开发区,搭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空间”的创业孵化及产业承接的完整链条,实现各链条之间有效衔接,助推企业快速发展;构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产业创新联盟等层级明晰的创新平台,增强园区和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2.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快推进“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建设,加强“四众”平台建设,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创新氛围。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或引进为创业者和初创期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孵化器,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经营孵化场地,共享办公设施,并提供创业服务支持。鼓励科技孵化器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创新创业服务,汇聚国际创新创业资源,打造国内知名孵化器。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团市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引进培育市场化管理的加速器。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功能配套齐全的标准化厂房,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及工业废气废水排放(化工类园区)、网络设备(电子信息类园区)等专业化设施,为成长期企业提供快速成长的空间和专业化配套服务。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构建全产业链的产业空间。按照集中、集约、集群发展要求,统筹空间布局,明确重点区域,规划布局适应主导产业发展的上下游产业链,为承载重大产业和发展特色产业提供充足后备空间支撑。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独立成片、产业清晰、链条完整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或“园中园”,作为支撑园区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重点建设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科技园、无人机产业园和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等一批特色“园中园”。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经合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创新平台。加快引进高端研发机构,与大学、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合作搭建与自身产业相配套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辽东湾新区要重点建设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忠旺铝制品研究院、植物硅资源研究院、合成橡胶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其他园区要结合自身主导产业建设相应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企业提供科技支撑。引进培育第三方检测检验认证机构,强化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动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引导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实现全市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100%建立研发中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建设好海洋工程装备、水产业、石油装备、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打造专业服务平台
对标美国硅谷,围绕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强化“一站式”服务,打造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现代物流、生产运营等多元化专业服务平台,提升园区产业支撑能力,实现政务、商务、管理信息化,构建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的智慧园区服务模式。
6.建设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完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为入驻产业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服务,包括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行政服务,金融、人才、生产性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及保安、保洁、停车场管理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7.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缩短审批时限或在特定审批事项实施“容缺审批”,在辽东湾新区实行清单指导下的“零审批”。加快推进审批、收费、检查、服务等事项改革,深入落实“四不”园区要求,即“审批不出开发区、收费不进开发区、常规检查不到开发区、服务不离开发区”,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投资吸引力。对园区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应用“互联网+”推出“微政务”服务,确保企业可实时便捷获取政策信息。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8.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国内外创投机构、企业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在园区设立或参股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公司和担保机构。市级产业引导基金要积极对接各产业园区,根据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共同设立若干投资子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育和发展相关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国资公司,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构建面向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与市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人力资源信息平台的联络机制,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及时组织开展人才招聘活动。支持围绕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为高端人才定制服务,开展“人才绿卡”行动,“人才绿卡”持有人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盘生活等方面享受外省市调入人员关系接转、本人及家属落户、社保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出入境证件申请、市引才专项资金申请等服务。鼓励支持大学、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产业园区设立分校或教学点,与企业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养,实现培训和就业同步、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0.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行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强化对专利申请的咨询、指导、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盘锦市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作用,为各园区企业输送知识产权人才。完善网上技术市场交易体系,引导企业利用信息网络获得先进适用技术。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1.完善各类中介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引进各类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财税代理、法律咨询、融资担保、创业培训、专利代理、进出口代理等中介服务,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产业化进程。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2.强化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围绕服务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构建网络健全、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物流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增强集成配送、仓储加工、展示交易、信息交流等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推广供应链管理、连锁配送、产品零库存管理等模式,支持发展定制物流、咨询管理、物流金融等业务。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合作,推进智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力打造辽东湾新区国际化电商物流服务平台、盘山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高升经济区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港口与口岸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推进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进市场营销服务公司或团队,提供企业宣传、产品推广、市场调研、产品营销策划、国际市场开拓及进出口代理等服务。鼓励大中型企业分离生产性服务业,把工业设计、设备维修、产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引进培育更加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公司。引进生产管理运营公司或团队,为初创期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成果转化咨询、项目融资、工艺设计、生产运营、市场开拓等一系列成果转化及公司运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4.构建综合“智慧”服务体系。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建设公共信息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的智慧园区。一是实现政务信息化,辽东湾新区和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园区网站,搭建园区行政审批事项、人才资源服务等政务平台;其他园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模式,提供人才资源、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信息发布及业务办理服务。二是实现商务信息化,以智能一卡通为载体,提供餐饮、购物、娱乐、健身、停车及电子商务等一系列配套便捷支付服务,推动实现园区配套服务的电子商务化应用。三是实现管理信息化,辽东湾新区和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建立园区产业生态地理信息系统,汇集产业、企业、人才、产品、土地厂房配置等信息,实现信息分析和共享,为管理服务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完善生活配套设施
对标苏州工业园,优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建立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于一体的生活便利化服务体系,提供住宿、餐饮、交通、医疗、入学、银行、通信等基本服务功能,打造园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为园区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15.优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供企业生产和人员生活的基础设施,保证园区供电、供水、供热、排水、排污、燃气、通信等全通。加大路网建设力度,构建等级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道路网络体系,确保园区与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连接畅通,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各园区根据实际,选择配备污水处理厂、净水厂、加油(气)站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国网盘锦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6.完善生活配套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创业者和企业员工提供国际化生活配套服务。完善园区公共交通,合理设计公交线路及站点,实现园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有条件的园区可提供共享单车等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园区企业员工出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结合实际,完善幼儿园、小学等教育机构,保证园区企业员工子女能就近入学。提升园区医疗水平,依托城市医疗机构或设立医疗服务站,确保园区企业员工能及时方便就医。改善园区居住条件,为员工提供市场化人才公寓,并引进餐饮、娱乐、商业等生活配套服务。提升标识标牌国际化水平,规范交通、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等各类公共标识,不断增加产业园区国际化元素。辽东湾新区要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为目标,建设国际化标准的社区、医院、学校、宾馆、购物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双创”基地为载体,建设集公寓、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商业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区。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市政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7.创优园区人居环境。统筹做好园区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和亮化工作。对标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实现生产全过程污染防控,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改善园区环境质量,推动产业园区向“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好”方向发展。大型园区要在社区及公寓周边建设健身广场等休闲场所,并配套建设阅览室、影视厅、网吧等文娱设施,满足园区企业员工文化生活需求。
牵头部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高升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卫计委、市林园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协调、考核等。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园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经济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推进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园区要及时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形成务实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各县区、经济区财政支持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支持园区构建创业孵化链条、搭建产业创新平台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支持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四)加强考核监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完善园区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报告制度,每季度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将年终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园区政策、服务等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园区建设中,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加强对园区优秀服务机构、特色服务项目的宣传,打造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主引擎”的新形象。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