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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次数:2405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以集中整治的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投诉举报,现将集中整治期间行业责任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
  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补贴和农村集体“三资”;靠粮吃粮、虚构合同、套取补贴、以粮谋私,违规投资“非粮”项目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从中牟取“转包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竣工验收决算拖延、违规支付工程款;违法乱占、破坏耕地,私自签订违法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弄虚作假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帮扶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管护不到位、闲置损失、违规处置资产和收益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二)民生痛点难点方面
  1.教育领域。“校园餐”安全管理不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跑冒滴漏和贪腐;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违规招标承包、“吃回扣”及套取教育补助资金、私设“小金库”;教师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开展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借评优评奖、入团入党、学生干部选拔之机收受学生好处等高校校园“微腐败”;校园霸凌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2.医疗领域。利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资金;过度诊疗,增加群众负担;挂号难、“黄牛党”“号贩子”屡禁不止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3.养老社保领域。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违规挪用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审批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4.社会救助、社会事务领域。社会救助、残疾人补贴经办服务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救助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收费管理不规范,公益性公墓未按政府定价销售、跨地域销售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5.住房城建领域。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以及住房管理部门以权谋私;城管执法粗暴、态度蛮横,吃拿卡要、乱收乱罚;不动产“办证难”;燃气安全监管不力,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物业行业监管不到位,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6.生态环保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以及整改工作中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不力;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事项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对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办理简单应付、推诿塞责、敷衍了事、久拖不办;餐饮油烟、空气异味、噪声、黑臭水体等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问题;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危险废物违规倾倒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7.安全生产领域。安全事故背后存在的监管不力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利益输送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8.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食品生产主体违规生产劣质食品,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添加;餐饮业后厨卫生、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设备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仓储条件、“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不达标;外卖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9.交通水利领域。
  (1)交通运输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大件运输审批、企业资质办理、涉路施工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人为设置障碍,以及审批标准不透明、指定检验及代理第三方中介机构;涉企行政检查不按计划执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按裁量标准对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2)水利移民资金分配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河道内盗采、超采砂石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10.营商环境领域。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等破坏信用环境问题;久拖不办、久审不结、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破坏司法环境问题;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破坏执法环境问题;互为前置、不合理证明等破坏审批环境问题;多头监管、恣意裁量等破坏监管环境问题;隐性中介垄断、操纵服务价格等破坏中介环境问题;幕后交易、破坏公平竞争等破坏经营环境问题;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营商局)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造成投资浪费,加剧财政负担;制定文件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操作性不强,红头文件变工作提示提醒;随意扩大会议规模,搞层层陪会;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责任“挂空挡”、检查“走过场”;考核体系繁杂,指标设置细化碎片化,考核频次过多过密,重痕不重绩;调研集中扎堆、简单看材料、听汇报、只调不研、名调实查;虚名多、实效差的“滥挂牌”让基层工作“超载”;强制要求下载推广、打卡签到、累计在线时长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四)聚焦扫黑除恶
  “村霸”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财产,骗取政府补贴,破坏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暴力垄断市场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涉网新型黑恶犯罪;利用负面舆情实施恶意敲诈;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公职人员插手经济纠纷、插手案件办理,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政法部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未依法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等“软保护伞”及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举报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二、举报受理方式

  (一)来信举报: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2号盘锦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24010)
  (二)来访举报: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2号盘锦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三)网络举报:
  http://liaoning.12388.gov.cn/panjin/
  (四)电话举报:
  0427-12388


中共盘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锦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