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民生保障政策稳定就业形势
今年上半年,我市围绕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认真做好失业保障、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稳住了就业基本盘,为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扎实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接续,完成企业征缴基数核定11211户,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1万余人,征收失业保险费1亿余元。
延续实施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1%费率核定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半年,为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5600余万元。
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90%,对全部企业实现“免申即享”。到6月底,全市第一批返还中小微企业达6356户,稳定岗位近10万个,发放金额5000多万元。
认真落实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行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一年,缓缴期间一律免收滞纳金。
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参保企业职工,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请补贴;同时将政策覆盖面扩大到参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享受补贴。目前全市已经全面开展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业务,并已受理99人的申请。
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目前,我市已全面提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标准,缴费1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每月可领取1539元,10年及以上的每月可领取1624.5元,同时等月代缴医疗保险,不需要领金人员个人申请。目前,政策覆盖面已经达到100%。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6月底,领取失业金34961人次,发放失业金5000多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31725人次,代缴医疗保险1400余万元。
延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对在2021年度内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条件未申领的失业人员,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截至6月末,全市发放失业补助金9000人次,发放金额1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