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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家“ODR企业”让消费维权更便利更畅通

发布时间:2022-03-1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370


市、区12315工作人员深入ODR企业现场指导

截止到目前,我市有8家企业完成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上线工作,成为我市“12315互联网平台ODR企业”。而8家“ODR企业”依托“12315互联网平台”已累计在线处理投诉63件,实现了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ODR企业”培育建设工作,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精心培育高质量的“ODR企业”,开辟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实现“不出门、不用跑”消费纠纷解决方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全市“ODR企业”培育,组织验收。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响应落实,通过“12315进企业”等方式广泛宣讲“ODR企业”发展的目的意义,引导企业积极主动申请成为“ODR企业”,并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及“四有一健全”工作机制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对ODR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纠纷调解技巧、ODR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指导。

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盘锦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盘锦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盘锦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盘锦熙和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成为“ODR企业”。

“ODR平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的简称。“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服务的企业。“ODR企业”上线后,将大大简化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提高维权时效性。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网址:http://www.12315.cn)、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渠道,24小时便捷地登录全国12315平台,勾选“选择绿色通道企业,享受更高效的维权服务”进行投诉和纠纷和解。通过这一平台,“ODR企业”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投诉信息,自行在线与投诉人进行消费纠纷处理,并且在线完成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反馈,实现消费和解,是一种快捷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利于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公众形象。“ODR平台”处理消费者投诉方式简单,通过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可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的沟通成本,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实现消费纠纷在线和解、高效调处,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双赢”的良好局面,有效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ODR企业”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诉求渠道,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便捷化程度,促进了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为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2022年将继续开展“ODR企业”培育建设,鼓励引导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ODR企业”,同时,加强对“ODR企业”的动态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企业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提高企业处理消费纠纷能力,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