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265次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政策社会知晓面,让退役军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现整理印发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问答材料如下:
一、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及教育培训政策
1.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方面可享受哪些优待呢?
(1)招考政策
①中等职业教育: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
②高职大专:各有关高校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③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④成人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⑤普通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在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⑥研究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复学政策
①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②转专业: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③免修课: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3)教育资助政策
①学费减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目前的学费减免标准是,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②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参加适应性培训吗?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当年要参加地方组织的适应性培训,可以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工作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退役军人就业政策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方面可以享受哪些优待?
(1)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2)强化就业服务和援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信息并定期发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推介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
5.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什么就业优待政策?(以2024年公告为例,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
(一)招聘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从盘锦参军入伍且服役2年期满于2026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数量:2026年退役返回盘锦且符合考试条件的大学生士兵,自愿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公开招聘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到盘锦市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最多不超过100名。原则上市直和四个县区的事业单位各按五分之一的比例平均分配安置名额。
6.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1)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各地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自行确定面向大学生退役军人招聘计划。
(2)在招聘中小学教师时,对服役年限10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时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具体放宽年限由各地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实际自行确定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3)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退役军人毕业生报考我省特岗计划、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三支一扶”支教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师。
7.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退役军人创业政策
8.退役军人具体都有哪些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免征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贷款方面:除国家限制行业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贴息支持。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比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项目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3)优先提供创业场所方面: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优先吸纳退役军人入驻创业,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积极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投资贷款、事务代理、宣传推广、跟踪扶持等优惠服务,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退役军人,每年给予3000-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市本级咨询电话:2808099
双台子区咨询电话2361612 兴隆台区咨询电话:2927099
大洼区咨询电话:3531305 盘山县咨询电话:558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