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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进企业讲政策”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92


  各位企业代表,大家上午好,我是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很荣幸参加这次政策宣讲活动,今天与大家共同分享下《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大家介绍一下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补助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21年10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围绕粮油、畜禽、水产、饲料、果蔬五大产业以及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

  政策包括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新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补助两方面,涉及我们的主要是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

  贴息范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招商引资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建、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所发生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包括新增生产机器设备、生产用厂房和配套的附属设施、产品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新投资建设冷藏保鲜库项目等贷款。

  贴息标准:原则上对单个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实际贷款时间低于2年的按实际执行。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021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由于银行不愿给予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符合给予新增生产型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仅有11家,实际发生贴息资金3000万元左右,政策实施效果不太理想。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又联合印发《2022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继续执行贴息政策的前提下,新增给予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补助。

  补助范围和标准: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饲料等五大产业链以及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对2022年1月1日后,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最高不高于500万元(含);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包括: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分装线、数字智能化等相关设备,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所需研发和检测设备,支持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推进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企业建设保鲜冷(冻)藏库所需设备和符合环保生产要求的环保设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风险防控和绿色低碳发展能力。不包括造纸、纺织、粮食酿酒、林产化工、海洋生物制药以及列入国 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具体以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为准。

  新增给予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度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省财政奖励资金50万元;对新认定或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省财政奖励资金100万元。

  2022年你们企业已经获得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补助资金300多万元。今年你们计划再次投资2000万元,建设精品米智能化分装线及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项目,比较关心政策执行的年限,按照省财政预算安排,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补助政策将执行到2025年,希望你们把握好政策,不断壮大企业规模,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助力双台子区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