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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35市农委关于确定盘锦大米品种标准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35市农委关于确定盘锦大米品种标准的提案
盘农[2018]115号 签发人:杨昕
关于第035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华勇委员您好!
您的“关于确定盘锦大米品种标准的提案”从我市水稻发展现状,提出加紧培育水稻优良品种确定盘锦大米品质的品种标准五点建议。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别是水稻育种方面由高产型向高产、优质、多抗型发展,对推进我市水稻种业发展,打造盘锦大米品牌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答复如下:
1.国务院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以后,辽宁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1号文件。
2.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研究制定“盘锦市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盘锦市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扶优扶强的原则,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加快资源整合,快速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监管为保障、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带动我市农作物种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2)主要目标。以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等育种科技企业和科研单位为核心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公益型的农业高新技术创新中心和大型、综合性农作物种质抗逆、抗病虫技术评价中心;以种子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国内一流商业型的现代种业产业研发中心;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水稻优良品种,建立综合型现代农作物种业基地2个;建成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优势水稻种子生产基地1.5万亩;形成大型农作物种业骨干企业1个。培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突破性优良品种2-3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更换1次;主要粮食作物种子商品化率提高到98.0%;农作物品种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提高到50.0%。
(3)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重点任务
确立农作物种业科研先导地位。国内从事主要农作物育种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以“先整合后嫁接”的方式与省内大型种子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推进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要求,对我市在省和全国具有竞争实力的水稻等作物的育种科研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强化基础性、公益性、高新技术等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优良品种培育、技术示范推广一体化的种业科研创新体系,增强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
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研发中心。鼓励种子企业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整合社会科技与市场资源,与国有科研机构实行战略合作,走“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产业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基础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体制。
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训。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为我市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严格企业市场准入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以企业兼并、重组、股份制等形式,整合基地、人力、设备等种业资源,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支持行业外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领域。鼓励种子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大型“育繁推一体化”优势种子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民族种子企业。
提升种子基地生产能力。重点建立水稻种子生产保护区(由政府划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轮作倒茬外,不得改变种子生产保护区的用地性质。做好优势水稻种子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鼓励种子企业、科研单位采取土地流转长期租赁或与制种合作社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和海南南繁育(制)种基地,其中重点建设盘锦北方粳稻育种创新基地和水稻原种提纯基地。种子繁育面积达到1.5万亩,年产种量稳定在800万公斤以上。加强种子生产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种子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证良种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价格合理。
严格品种审定(备案)制度。发挥品种试验、审定(备案)工作的引导作用,确立品种改良方向,提高审定品种品质、产量和抗逆水平。发挥试验、审定(备案)工作的决选作用,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品种真实性检测和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以及品种跨区引种行为,统一鉴定标准,提高品种审定(备案)条件。强化品种审定前试验评价能力和推广风险评估能力,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和农业科研院所为依托,支持种子管理机构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工作,重点建设3-5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种定向推广,每年向社会推介各类优良农作物新品种5-10个。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增强市场监管能力。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实行专家审查、集体和议制度,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许可,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
(4)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政策措施
制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种子工程规划,编制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今后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根据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作物种业资源配置,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作物种业,突出培育先进的种子研发、生产、推广体系,知名品种、品牌,有影响、有地位的种子龙头企业。各级政府要做好资金支持、配套安排、组织实施等工作。
逐步加大企业育种投入。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统筹科研资金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择优支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高端人才,并购优势科研单位或种子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各级政府对企业科研用地给予支持,改善品种试验和应用推广条件。建设现代农作物种业基地,形成集基础研究、科技开发与应用、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等为一体的现代化良种产业园区,全面提升我市种业发展水平。
加大对农作物种业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集中财力,集约项目,确保今后10年,全市农作物种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农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全市农作物种业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重点加强农作物育种创新、品种测试、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质量检测和种子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品种资源收集评价利用和生物育种方法等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水平,完善海南育种基地功能,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品种测试试验评价体系、科学公正的品种展示示范推介体系、快速有效的种子检验检测体系和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全市农业节水滴灌等基础设施项目要重点保障种子生产和新品种展示示范建设需要。
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强化和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流动、评价制度,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进入企业科研人员的户籍、职称和保险问题。允许省内科研教学单位事业编制科研人员采取停薪留职等多种方式进入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可保留其编制、事业身份和退休后待遇(农业部、人社部文件)。
落实种子产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免征增值税。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推繁一体化”种子企业,在税收、信贷、种子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品种审定(备案)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优先对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加大高效、安全制种技术和先进适用制种机械的推广使用,将“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所需制种机械优先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
(5)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保障措施
推进种业管理法制化进程。完善《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种子法规、规章,逐步建立种业保险制度、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制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
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强化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职能,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种子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及管理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盘锦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由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几点建议:
1.为了提升盘锦大米品质,打造盘锦大米品牌,由盘锦大米协会牵头,在优质米国标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盘锦大米标准,加入食味品质及品相标准。
2.加大企业育种投入。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财政进行扶持,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选育优质米水稻品种(国标2级米以上)给与奖励。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