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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39市文广局关于解决辽河口文化各自为政现象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39市文广局关于解决辽河口文化各自为政现象的提案
盘文广函发〔2018〕19号 签发人:付艳华
《关于解决辽河口文化各自为政现象的提案》(039号)答复函
尊敬的佟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辽河口文化各自为政现象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实事求是地提出了辽河口文化宣传推广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辽河口文化,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辽河口文化经过多年的梳理与研究,已在全省14个市率先完成了地域文化的定义。在2016年召开的辽河口文化研讨会上,彭定安先生用“成型了、成立了、成功了”对辽河口文化的命名与定义给予了肯定,
加强辽河口文化的研究工作,引导人们良好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文化性格、精神追求,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辽河口文化研究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成为有温度、有筋骨的盘锦地域文化标识。
委托市文广局撰写的《辽河口地域文化丛书》系列,也正在加紧进行。
您在提案中建议:“一是将指导辽河口文化弘扬的专门组织定为即将成立的盘锦辽河口文化研究会。二是制订统一的《辽河口文化弘扬标准》。三是辽河口研究会应该做好哪几方面工作。”就目前辽河口文化研究工作进度而言,这三方面的建议都有可操作性,也是当务之急。
需要说明的是,辽河口文化研究会属于社会团体,行政上不属我局管理。辽河口文化研究会的相关提议,也不单单在我局职能范畴之内。
关于制定统一的《辽河口文化弘扬标准》,此项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统一制定,我局未接到相关工作文件。
正如您提案中所讲,辽河口文化的研究推广工作需要多部门协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共同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辽河口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是向上级部门积极呼吁成立相应的地域文化研究组织,以官方的形式规范辽河口文化。
二是汇同各相关部门尽早制定相关的辽河口文化宣传标准,统一口径、群策群力,共同把辽河口文化这面旗帜树立、舞动起来。
三是组织域内专家学者对辽河口文化进行梳理与研讨,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调动一切力量为辽河口文化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