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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069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处理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069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处理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427

  盘住建复〔2018〕12号                                      签发人:史伟

  对“关于加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处理的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杨永恒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处理的提案》,市住建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等现象,提升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市住建委采取了如下措施:

  1、以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导向,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与重点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利用相结合,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目前,我市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已经确定了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兴隆台区位于上房村南、东外环路北侧;双台子区位于谷家村村西,环卫停车场南。大洼区正在选址进行中。

  2、部门协同,强化监管。发挥市、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转运、有效处置等方面的执法保障和日常监管,形成联控共管的工作合力。

  3、积极推动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促进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二、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还要持续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1、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建筑垃圾管理的政府规章编制工作,为从源头管控,到中间转运和执法管理,再到终端处置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抓紧编制专项规划。

  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和使用标准,积极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将符合条件的再利用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绿色建材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优先使用。

  3、细化分工,持续抓好联控联管。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运作流程,完善实施办法。负责建设工地的源头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选用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负责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擅自处置居民装修垃圾。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管理执法监察工作。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具体管理和宣传稳定工作,以及征收拆迁项目垃圾清运和后续维护管理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规划选址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超限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财政、物价、市政园林、水利、农林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的相关管理与督促工作。

  此回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