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8年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074市城乡办关于打造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074市城乡办关于打造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439

  盘城乡发〔2018〕15号                                      签发人:齐志强

  关于市政协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庄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我们把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您提出的五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一系列的调研、走访和座谈,在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提案答复意见,具体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理,注重历史文化保护

  全面抓好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鼓励推行“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并完善村庄规划,强化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的引导管控。同时,强化乡村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积极推进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指导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延续乡愁历史文脉。

  二、加强建筑风貌管理,传承农耕文明

  加强对镇(街道)村(涉农社区)风貌特色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建设实施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村镇风貌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农宅图集。组织各镇村在建设过程中,依托自身优势和发展条件,找准风貌特色定位,突出本地建筑风格,注重建筑风格、色彩、造型、体量、景观等各方面进行精细化设计,把握好村镇环境风貌、空间形态、色彩体系、自然景观以及建筑风格协调统一,继承和延续村镇历史脉络、风俗习惯、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打造盘锦特色的农村住宅建筑风貌。将市、县区文物遗址列入保护项目,有计划保护青年点、名人故居、老民居等近现代历史建筑。加强古渔雁文化、上口子高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在农事节气、农业景观、宅院村落、乡土节庆、民间艺术、祖传家训、乡风民俗等方面挖掘提炼优秀乡土文化,把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紧密结合,让盘锦人民记住乡愁。

  三、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

  1.产业体系。一是加强高升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建设,2018年新引进项目10个、新开工建设项目4个,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以上。二是大力发展认养农业,2018年全市发展认养农业面积达到35万亩。三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充分利用“红海滩+”、“互联网+”、“2019相聚盘锦”等优势,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以全域旅游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休闲农业园区、农业采摘园、休闲农庄、农家乐15家。四是大力培育“一村一品”,2018年培育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农业总收入70%以上的示范村10个。

  2.生产体系。一是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二是调减旱田区玉米种植面积3.5万亩,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露地高效经济作物,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加快发展设施农业,2018年建设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四是开展国家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重点抓好100亩攻关试验区、1万亩核心示范区、10万亩辐射带动区建设。五是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三大体系建设,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检查验收。六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2018年全市农产品“三品”认证面积达到80%以上。

  3.经营体系。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以上。二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2018年重点培育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5家。三是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组织企业开展“中国好粮油”评选活动,扩大“盘锦大米”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各类会展,提升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支撑,2018年全市农业科技培训人数达到17万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左右。

  (二)深化农业农村三项改革

  1.加快推进农垦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为抓手,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与农垦土地性质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农垦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盘活资源要素,做大做强农垦企业。

  2.抓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3.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以市场化为引导,加快培育特色产业

  一是紧紧围绕特色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注重高端产业、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拉伸延长产业链条。二是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特色产业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引进一批优质企业。加大特色产业、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储备、包装和推介力度,围绕主导产业深远谋划,统筹推动,打造品牌,实现差异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三是继续推进特色街区、小镇建设,指导已建成的特色街区、小镇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打造特色品牌体系,鼓励特色街区、小镇品牌文化项目参加国内大型展销会、文化消费节等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四是以民宿村建设为契机,推动各区县、经济区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先规划,后开发”理念,与“美丽乡村创建”、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民俗体验、休闲观光、特色民宿等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五、以生态文明为目标,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四个着力”,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户厕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巩固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管理水平,将全市除动迁村外的所有行政村均建设成“生态良好、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业发展、管理到位、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乡村,为全市农村居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记忆乡愁,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上是对提案的答复意见,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更好地推进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