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德军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双台子区设立车辆管理分支机构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96号)文件要求,“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窗口或站点,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我市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结合工作实际,经交警支队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局党委批准,本着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交警支队将对双台子区泰为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全面考察,待硬件、软件满足办公条件后,交警支队将责成车管所在此派出驻站民警设立车管分支机构。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交管业务的理解与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