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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加大对中小制造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加大对中小制造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101
李海生代表:
    现对您提出的《加大对中小制造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一、制定完善各项金融政策。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7﹞11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52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强银企对接。推动各银行充分利用各类货币政策、产品和工具,加大信贷投放,促进银行和企业充分对接各类金融服务和需求。组织全市范围的各类银企对接会,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市场前景好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各县区(经济区)、重点园区根据所辖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辖区开展银企对接,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解决融资难问题。目前,市金融办已组织各类银企对接会6次。
    三、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发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增信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进金融机构扩大“助保贷”、“税商贷”、“创业贷”投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
    四、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5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支持作用,撬动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及全市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目前全市已逐步构建市、县(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作用的同时,增强县区政府性担保能力。各县区、辽东湾新区都已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截止到6月末,全市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21.3亿元,担保企业254户,其中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11.4亿元,担保企业82户;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9.9亿元,担保企业172户。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