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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规范发展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规范发展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
李爽代表:
您好。您在人大57号提案中的《关于规范发展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建议》,已由市委市政府转给我局办理,接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生活服务业科处理相关事宜。我们经过认真调研认为您的建议很好,找准了当前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家政企业“小、弱、散、乱”,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服务技能不高,部分企业缺乏培训资质等问题突出,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家政服务市场的管理混乱、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严重影响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市目前开展的家政无忧建设活动逐一给予解决。
一、加强家庭服务地方标准建设。
针对您建立家庭服务地方标准的提议。围绕我市家庭服务发展的弱项、难点和实际,我局做好高起点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善的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促进行业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责成生活服务业科协调家政企业、家政协会制定全市家庭服务标准体系。目前,盘锦市家政服务通则《家政服务质量标准》(草案)已初步完成,下一步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家政企业发展、经营模式,指导改进家政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同时对家政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将开展家政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每年监督检查。对于参与评定的机构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整改不力的,经评定委员会批准,撤销等级。
二、多部门联动,共同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要明确部门职责和出台鼓励家政行业发展的政政策措施。为此,我们与人社、民政、卫生防疫、妇联等部门协调沟通,详细了解家政职业技能及补贴等相关政策,经局领导协调,解决了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体检难的问题,帮助家政员免费办理健康证。培训方面,依照国家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这五类人员可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从业资格。并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前,我市只有育婴师享有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也都结合各自的职能,与具备培训资质的相关机构开展免费月嫂、育婴师、家政员等项目培训。就业方面,我市目前没有针对员工制管理家政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我们还走访了市经信委的中小企业科,详细了解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目前,我市还没有关于家政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家政服务发展的氛围。
关于您提出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们督促行业协会及家政服务机构不断完善管理,逐步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签定标准化劳动合同,遵守行业标准。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相关媒体,要加大对家政标准的宣传力度开展“家庭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举办家庭服务培训班、专题报道、消费者标准化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知晓相关家政服务标准,保障自己家政服务消费的合法权益。引导家政协会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将适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体对优秀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新观念,宣传家庭服务机构品牌和家庭服务人员的社会贡献,引导家庭及社会尊重家庭服务人员,切实提高家庭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离不开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运作,更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可,在此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多为我市的家政服务行业建设献计献策。
盘锦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