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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人大04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
主 题 词: |
人大04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
盘教〔2018〕36号 签发人:宋全明
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委员会第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曹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43号)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已就相关问题研究讨论,并着手解决。现做答复如下:
一是您提到的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建议。多年来,市教育局始终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要求各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强法制教育制度建设,2018年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一校一律师”工作,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始终将法制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大纲,保证开足课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从2017年开始,市教育局把检查学校开足课时、开齐课程纳入教育系统的重点工作,其中法制教育课作为被检课多次被督导检查。
二是您提到的加强领导干部、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建议。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与教育行政管理紧密联系,与学校办学、招生、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开展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促使干部、教师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学校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办学的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执教、依法育人的能力。
三是您提到的推进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建议。2018年春季开学初,市教育局联合司法局进一步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更好的满足在新时代学校和青少年学生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结合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一校一律师”工作。“一校一律师”采取一校一聘、多校共聘的聘任方式,聘用律师以公益性为原则,一律不收取费用。全市共有71名律师受聘担任全市107所中小学的法律顾问;5月份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6月初市教育局等11部门下发了《盘锦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的通知;下半年计划在全市中小学继续下发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年内,将联合团市委、市检察院在大洼区实验小学建设一个标准化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在学生中开展“体验式”法治教育,让“庭审”走进校园。
四是您提到的整合家庭和社会资源,营造良好氛围的建议。
结合家长学校工作,加强家校有效配合。2017、2018年市教育局把家长学校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目前家长学校建设取得了有效的连接家庭和学校桥梁作用。家长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积极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家长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与教师有效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法制教育形成合力,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教育效果。
在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开展中,重视子女行为培养是一项重要内容。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数以不良行为为起点,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缺乏自制力,脆弱,经不起引诱,所以家长要重视对孩子进行品行的训练,防止形成不良品德行为。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