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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人大059市住建委关于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建议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
主 题 词: |
人大059市住建委关于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建议
盘住建复〔2018〕2号 签发人:史伟
关于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郭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状况的关注,对该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办理,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提高道路的承载量
我市向海大道、辽河路、石油大街等城市主要交通道路目前能够满足车辆承载通行要求,个别城市较窄支路存在交通高峰时期易拥堵。目前按照城市规划的建成区域范围也已基本成型,城市区域交通路网已无地下通道或立交桥拓宽空间,我市正在完善城北街、科技街、林丰路、香稻路等一批城市交通路网相关建设,使城区道路路网进一步贯通,将极大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情况。
二、减少行人的干扰
根据《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盘锦市交通体系规划》布局,我市在交通压力较大地段,如新玛特——市人大、水游城——苏宁、钻井市场、油田高中等处,规划过街通道路或人行天桥等设施。因以上地段均属于居住和商业密集区,受地上强弱电线路、地下排水等管线埋深等因素,将结合区域地下地上空间实际,综合规划人行天桥或地下过街通道。
同时,将进一步结合我市目前已建立标准化的交通分流措施,如隔离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教育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科学有序疏散密集人流,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另外,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四批市级行政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3〕10号)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目前,林丰路、向海大道、辽河路、中华路四条跨区主干路的维修养护工作由市政集团负责,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均下放至区政府负责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为加强资金整合的利用,将按照市区管理权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