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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市里“流动商贩”的管理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
主 题 词: |
关于对市里“流动商贩”的管理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文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里“流动商贩”的管理建议》已收悉,市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各区县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流动商贩”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出现,并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市场秩序等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并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题。基于流动商贩存在的社会背景及其影响,我们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也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流动摊贩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城市道路、居民区、集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附近等随意摆设摊点,活动范围大、流动性强、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根据2017年市综合执法局重点工作安排,6月份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治理模式。第一,以疏为主,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在居民区周边集贸市场少、流动摊贩聚集的路段,我们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就近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合法经营,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这样,既可以还路于民,满足广大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进城农民及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第二,疏堵结合,加大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力度。一是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划定权责范围,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和大队管面、中队管块、队员管段的责任体系。同时,强化路面管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处罚标准与考评机制,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遏制违章占道经营的回潮现象。
自6月1日截止目前,清理占道经营1308处、出店经营620处,占道修车洗车加工作业127处,取缔流动商贩602人次,确保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2、根据盘锦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部署,制定了《市综合执法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主次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广场、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步行街、校园周边、小区周边等部位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加强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防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特别是中高考期间,执法队员对各考场周边商家店铺进行死看死守,确保500米范围内无流动商贩叫卖,1500米范围内无燃放鞭炮、礼炮、高音广播等现象出现。
3、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临时市场等经营疏导点。推进市场化运作,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各县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因地制宜,在辖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市场,以早夜市、临时露天市场等形式,以方便市民、不影响市容市貌、不阻碍交通为标准,增加兴隆台区市区临时摊位数量,规范、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临时市场经营。针对早市限制时间,早8点后不允许经营,执法队员对重点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执法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
4、加强临时性市场保洁管理。针对早餐、盒饭、河蟹、秋菜等流动商贩时段性、季节性等特点,限时段、限路段批准经营,属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部门应加强对固化流动商贩管理,确保固化后的流动商贩卫生防疫合格、无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联合执法,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各中心街道、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定期集中清理整治流动商贩,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对其占道经营、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制止,要求其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对屡次劝说无效的违规流动商贩实行依法暂扣经营物品、工具等手段,同时加强对流动商贩的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商贩进入临时市场经营,结合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针对您所提出的对所有商贩采取持证经营问题,市综合执法局与市工商局沟通协调,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否则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也涉及不到税收问题。
7、根据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将开展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划定区域,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加强监管,此项工作将于8月底前组织实施。
目前,市政府研究制定《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流动商贩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经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使盘锦市成为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