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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56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如何更快推动新型主体发展的建议》(第009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
主 题 词: |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如何更快推动新型主体发展的建议》(第009号)的答复
盘农发〔2019〕33号
高素梅代表你好:
你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如何更快推动新型主体发展的建议》收悉,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央和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政策,积极培育和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
一、我市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抓好典型示范、完善扶持政策等措施,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提供和创造条件,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发展成熟。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已达1733家,家庭农场已注册208个,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企业20个。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注册程序,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
2、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整体素质。
3、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注册成为家庭农场,持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对经营达到一定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在项目资金上给以安排;支持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类型农民合作社,开展争创国家、省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对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品牌和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励。
4、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
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不规范。
3、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狭窄,仅仅依靠财政资金补贴的扶持,无法满足经营资金的需求。
四、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的条件和标准,设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发展模式,进行等级评选,选拔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扶持。
3、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投资,联合金融部门,给予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金上的支持,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金上的不足和融资难的问题。
4、提供各类保险服务,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减少理赔手续,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
5、鼓励引导农村能人、种养大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的培养。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