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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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起草了《盘锦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进一步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5月16日,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辽政办〔2024〕45号)。《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群体的支付习惯,统筹力量打通支付服务存在的堵点,弥合数字鸿沟,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外籍来盘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为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三项阶段性目标:
2024年5月底前,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以下简称“外卡”)受理覆盖率稳步提升;四星级以上酒店外卡受理基本覆盖;标准化“零钱包”配置到位;现金使用环境持续优化。
2024年8月底前,进一步扩大外卡受理覆盖面,火车站、规模以上酒店等场景外卡受理基本覆盖;持续提升现金服务友好度和便利性;不断扩大“零钱包”服务范围;持续提升境内电子钱包绑定外卡支付(外卡内绑)、境外电子钱包在境内商户支付(外包内用)便利性。
2024年12月底前,规模以上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娱场所、酒店、医院等重点场所基本配备受理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软硬件设施;打造设施齐备、标识清晰、服务便利的示范街区;支付受理环境全面优化。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18项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刷卡支付覆盖面(共5项任务)。包括确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改造存量商户受理终端;大力拓展新增重点商户;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对受理终端使用情况定期巡检;加强行业指导。
二是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共4项任务)。包括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持续提升外籍来盘人员通信服务;优化文化旅游场景支付服务;推动平台支付便利化。
三是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依法保障现金支付(共5项任务)。包括加强银行机构网点适老化改造;加快自动取款机(ATM)布放与改造;丰富“零钱包”产品种类;优化外币兑换服务;规范现金收付。
四是优化账户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共2项任务)。包括加强重点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账户风险管理。
五是强化宣传推广,提升支付服务认知度(共2项任务)。包括多层次开展宣传;规范明示支付服务标识。
四、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并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盘锦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协调机制,由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市财政局共同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聚焦重点场景、重点商户、重点人群,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总体思路,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步发力。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指导金融机构提供POS机、ATM、银行网点等支付服务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充分调动购物中心、酒店、景区、医院等重点商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建立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相关单位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综合运用窗口指导、约谈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解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
解读人:冯薇
解读电话:0427-8268017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进一步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5月16日,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辽政办〔2024〕45号)。《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群体的支付习惯,统筹力量打通支付服务存在的堵点,弥合数字鸿沟,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外籍来盘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为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三项阶段性目标:
2024年5月底前,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以下简称“外卡”)受理覆盖率稳步提升;四星级以上酒店外卡受理基本覆盖;标准化“零钱包”配置到位;现金使用环境持续优化。
2024年8月底前,进一步扩大外卡受理覆盖面,火车站、规模以上酒店等场景外卡受理基本覆盖;持续提升现金服务友好度和便利性;不断扩大“零钱包”服务范围;持续提升境内电子钱包绑定外卡支付(外卡内绑)、境外电子钱包在境内商户支付(外包内用)便利性。
2024年12月底前,规模以上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娱场所、酒店、医院等重点场所基本配备受理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软硬件设施;打造设施齐备、标识清晰、服务便利的示范街区;支付受理环境全面优化。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18项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刷卡支付覆盖面(共5项任务)。包括确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改造存量商户受理终端;大力拓展新增重点商户;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对受理终端使用情况定期巡检;加强行业指导。
二是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共4项任务)。包括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持续提升外籍来盘人员通信服务;优化文化旅游场景支付服务;推动平台支付便利化。
三是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依法保障现金支付(共5项任务)。包括加强银行机构网点适老化改造;加快自动取款机(ATM)布放与改造;丰富“零钱包”产品种类;优化外币兑换服务;规范现金收付。
四是优化账户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共2项任务)。包括加强重点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账户风险管理。
五是强化宣传推广,提升支付服务认知度(共2项任务)。包括多层次开展宣传;规范明示支付服务标识。
四、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并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盘锦市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协调机制,由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市财政局共同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聚焦重点场景、重点商户、重点人群,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总体思路,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步发力。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指导金融机构提供POS机、ATM、银行网点等支付服务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充分调动购物中心、酒店、景区、医院等重点商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建立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相关单位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综合运用窗口指导、约谈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解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
解读人:冯薇
解读电话:0427-8268017